各县委宣传部、市直新闻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宣明电〔2019〕76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57号)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我市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条件,按照《安徽省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新职字〔2006〕30号)精神执行。
二、申报评审的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统一报送的流程进行。
(一)个人申报
申请人对照有关文件要求,明确可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类别;如实填写有关评审表格,撰写相关材料,整理评审材料;材料准备齐全后,向所属用人单位申报。
(二)用人单位审查、报送
1.核查。各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证件进行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并签字盖章。对申请人提交的复印件须逐份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发现问题的要视情退回或要求申请人补充,修改。
2.公示。申请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等应在本单位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后应出具《单位公示证明》,并将结果如实记录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
3.复核。对在公示中群众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认真复核。经复核确实不符合要求或有争议无法核实的材料不予推荐。
4.推荐。经公示无异议或复核合格的,方可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上报。
5.材料报送。由单位专职工作人员将评审材料一次性统一报送市委宣传部组干科。
三、评审时间和报送材料要求
(一)评审时间
2019年8月底前为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准备、申报和各单位收集、审核、公示、审议、报送材料阶段,9-11月为市新闻职评办汇总、审核、报送阶段,12月为市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阶段。
(二)报送材料要求
第一部分: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正、副高职称每人一式4份,申报中、初级职称每人一式2份,每份均需贴上照片;
2.《2019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申报正、副高级职称每人一式20份;申报中、初级职称每人一式10份),横线位置请填写拟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如“记者”、“编辑”等,表中信息务必准确填写;
3.《个人业务自传》,重点写明本人任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一律用A4纸打印,申报正、副高称职每人一式4份,申报中、初级职称每人一式1份,第一页须标明申请人所在单位和姓名。《个人业务自传》须经用人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4.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1份;
第二部分:
5.聘期内各年度(任期)考核表,超过5年的提供近5年的即可;
6.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须加盖有关部门印章)等。职称外语(或古汉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必备条件;
7.申报高级记者、主任记者、记者资格的,须提供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部门颁发的记者证;
8.任期内专业技术成果,以及作为主要专业技术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团体或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证书及奖励证书等。有关学术成果及表彰奖励,要注明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学术成果、获奖的表彰奖励等,应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所起的作用及排名;
9.任期内论文、著作(仅限新闻理论专著,新闻作品集,文艺类作品不在此列)和解决新闻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题报告或实例材料等;
10.任期内主持(参与)过重大题材、重大活动、重大典型报道、或组织(参与)策划过重要专栏、专版、专题节目,取得创新成果的实例材料等;
11.任期内每年深入农村、厂矿、社区等生产生活第一线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等;
12.任期内每年采写、编发(审)稿件有关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
13.同级别转评系列、专业评审的,应出具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变动有关证明材料及变动后专业技术水平、业绩等材料;
14.单位公示证明材料;
15.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2张(背面注明单位和姓名);
16.评审标准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部分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申报高级、副高职称每人一式4份,申报中、初级称职每人一式1份)
(三)材料报送准备
1.各用人单位需报送《2019年推荐评审对象花名册》(附电子版上报)、《委托书》各1份,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高级、副高职称申报材料分装6袋。其中要求报送4份的材料(含复印件)分装为4袋;20份《2019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装1袋;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照片等其他材料装一袋。各袋上写明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职务、袋内材料目录等。
3.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分装3袋。其中10份《2019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和2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装1袋;1-13项相关材料各一份装订后装1袋;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照片等其他材料装1袋。各袋上写明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职务、袋内材料目录等。
4.申报材料应规范整齐,除《2019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等少量大表以A3纸打印外,其他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
5.凡属下列事项之一的,一律不得上报。
(1)非本系列、本专业评委会评审范围的;
(2)申报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未按要求填报的;
(3)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的专业年限和任职年限,且未按破格申报的;
(4)继续教育未按照要求选修公需科目,或未达到规定的累计学时要求的;
(5)上年度评审未通过,本年度无新的专业工作业绩的;
(6)未经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查、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
(7)其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
6.请各单位专职工作人员在8月30日之前将评审材料一次性统一报送市委宣传部组干科(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5405房间),联系人:李媛媛,联系电话:3125168。逾期报送或申请人个人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7.相关评审材料、表格请在蚌埠新闻网或邮箱ahxwzp@126.com,密码:2608964,自行下载。
2.2019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4.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5.单位公示证明
中共蚌埠市委宣传部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