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 潘伟荣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魏宏波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邵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罗正环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小芹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