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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营造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2022-05-06 08:12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记者 靳瑾

“对标对表沪苏浙标杆城市,用‘将心比心’的态度、‘马上就办’的速度、‘办就办好’的力度,有效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为加快打造‘三地一区’两中心建设幸福蚌埠作出新贡献。”日前,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局长张丙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坚持“创一流营商环境”的定位,围绕营造优质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不断增强招投标市场公开透明度,扩大市场开放度,为打造“三地一区”两中心、建设幸福蚌埠作出新贡献。

公共资源交易是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更事关廉政风险防控。张丙利介绍,一季度市本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已完成开标项目预算金额107.73亿元,是去年同期项目预算金额的7.82倍。谈及未来打算,张丙利表示,将进一步明晰权责边界,积极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主体责任落实。“正在修订的《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重点明确了招标采购人负有项目决策、交易组织、合同履行、组织验收等主体责任。我们也要主动改变工作思路,在认真落实政府‘放管服’改革以及简政放权要求的同时,进一步明晰权责边界,取消或减少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权利以及交易程序过多、过细和过宽的限制性规定,该放的权依法放到位,该管的事依法管到位。”张丙利直言,招标采购单位不仅要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市场主体,严禁设置隐形壁垒,还要主动担负履约管理责任,对履约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反映。此前实施的《蚌埠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让招标采购人有权自主择优确定中标人,以法规形式明确支持招标采购人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基础上大胆采用。

近年来,我市围绕“体制重构、机制再造”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改革,全市范围内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基本建成,公共资源交易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目前,我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已经做到了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进入常态化,实现了“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投标保证金的自动收退和电子保函的普遍运用,也为参与交易的企业有效节约了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在此基础上,我们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创新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则。”张丙利说,市公共资源局不断优化服务保障事项及流程,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事项和环节一律取消,继续为市场各方主体提供“保姆式”“店小二式”服务;对首次进场参与蚌埠市招标采购活动的企业开展“一对一”业务指导,对首次作为招标采购人的项目单位开展“一对一”业务辅导,对本年度市级重大项目开展“一对一”对接服务。同时,围绕扶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认真落实省、市有关规定,对招标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继续面向中小企业定点采购,千方百计营造公平而高效的交易环境。

强化综合监管,提高工作质效一直是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重点。对此,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一方面加强宣传,引导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遵守规则、尊重规则,诚信经营、合法经营,做到标前、标中、标后一把尺,招标约定什么、应标承诺什么,履约环节就要兑现什么;另一方面加强监督,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等24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要求,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等信息技术手段,常态化开展招投标等交易活动的在线监测和预警,动态分析“陪标专业户”等异常现象,依法采取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刑事打击等举措,持续整治借用资质投标、串通投标等顽疾,加快构建“监测、预警、分析、查处”的闭环监督机制。张丙利表示,充分保护市场各方主体依法投诉举报的权利,但对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及恶意缠诉等投诉举报,扰乱公共资源交易秩序的行为,也将依法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

“公共资源交易的过程和规则很大程度影响着区域经济结构和社会发展,公共资源交易的结果更是对营商环境的一种直观展示。”采访中张丙利说,知重负重、知责担责,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将努力建设法治、行政、信用、信息服务体系,着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度、公开度和高效率、高质量,以营商环境的优化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发展,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发展助推营商环境的优化,全力以赴打好发展、形象、作风“三场翻身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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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新闻网记者 靳瑾

“对标对表沪苏浙标杆城市,用‘将心比心’的态度、‘马上就办’的速度、‘办就办好’的力度,有效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为加快打造‘三地一区’两中心建设幸福蚌埠作出新贡献。”日前,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局长张丙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坚持“创一流营商环境”的定位,围绕营造优质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不断增强招投标市场公开透明度,扩大市场开放度,为打造“三地一区”两中心、建设幸福蚌埠作出新贡献。

公共资源交易是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更事关廉政风险防控。张丙利介绍,一季度市本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已完成开标项目预算金额107.73亿元,是去年同期项目预算金额的7.82倍。谈及未来打算,张丙利表示,将进一步明晰权责边界,积极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主体责任落实。“正在修订的《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重点明确了招标采购人负有项目决策、交易组织、合同履行、组织验收等主体责任。我们也要主动改变工作思路,在认真落实政府‘放管服’改革以及简政放权要求的同时,进一步明晰权责边界,取消或减少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权利以及交易程序过多、过细和过宽的限制性规定,该放的权依法放到位,该管的事依法管到位。”张丙利直言,招标采购单位不仅要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市场主体,严禁设置隐形壁垒,还要主动担负履约管理责任,对履约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反映。此前实施的《蚌埠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让招标采购人有权自主择优确定中标人,以法规形式明确支持招标采购人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基础上大胆采用。

近年来,我市围绕“体制重构、机制再造”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改革,全市范围内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基本建成,公共资源交易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目前,我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已经做到了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进入常态化,实现了“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投标保证金的自动收退和电子保函的普遍运用,也为参与交易的企业有效节约了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在此基础上,我们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创新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则。”张丙利说,市公共资源局不断优化服务保障事项及流程,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事项和环节一律取消,继续为市场各方主体提供“保姆式”“店小二式”服务;对首次进场参与蚌埠市招标采购活动的企业开展“一对一”业务指导,对首次作为招标采购人的项目单位开展“一对一”业务辅导,对本年度市级重大项目开展“一对一”对接服务。同时,围绕扶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认真落实省、市有关规定,对招标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继续面向中小企业定点采购,千方百计营造公平而高效的交易环境。

强化综合监管,提高工作质效一直是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重点。对此,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一方面加强宣传,引导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遵守规则、尊重规则,诚信经营、合法经营,做到标前、标中、标后一把尺,招标约定什么、应标承诺什么,履约环节就要兑现什么;另一方面加强监督,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等24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要求,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等信息技术手段,常态化开展招投标等交易活动的在线监测和预警,动态分析“陪标专业户”等异常现象,依法采取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刑事打击等举措,持续整治借用资质投标、串通投标等顽疾,加快构建“监测、预警、分析、查处”的闭环监督机制。张丙利表示,充分保护市场各方主体依法投诉举报的权利,但对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及恶意缠诉等投诉举报,扰乱公共资源交易秩序的行为,也将依法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

“公共资源交易的过程和规则很大程度影响着区域经济结构和社会发展,公共资源交易的结果更是对营商环境的一种直观展示。”采访中张丙利说,知重负重、知责担责,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将努力建设法治、行政、信用、信息服务体系,着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度、公开度和高效率、高质量,以营商环境的优化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发展,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发展助推营商环境的优化,全力以赴打好发展、形象、作风“三场翻身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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