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融媒体首席记者 靳瑾 通讯员 武珂珂)自2015年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7年时间已共制定了14部地方性法规。“徒法不足于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自己立的法执行情况如何?市人大常委会专门组建综合执法检查组,耗时半年对其中的10部地方法进行了全面执法检查。这是我市首次、也是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对地方性法规进行集中式、大规模“体检”。
在这10部地方性法规中,从养犬管理到文明行为促进,从城镇绿化到生活垃圾管理,从电梯安全到城市管理,从大遗址保护到非遗文化传承,涵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的诸多方面,带有明显的“蚌埠特色”。10月26日召开的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6个执法检查组就10部地方性法规执法检查情况分别向常委会作了报告——共实地走访、检查点位89处,梳理发现问题134个,提出意见建议156条。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发现的134个问题中,检查组现场交办解决52个;能立即整改的促其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则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要求限期整改,对部分问题还制发了《监督意见书》。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许锦标介绍,检查中发现了不少共性问题,既有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也有群众身边的点滴小事,还有基于法规本身的思考完善。“大多与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不到位、配套方案办法制定不及时、法定责任落实不到位、尤其是执法力度不大甚至缺失有关。”他说,有效加强地方法的执法力度,是迫在眉睫的新课题——立良法更要促落实以谋善治,让法律制度的牙齿真正“咬合”,才能体现法治的约束力和推动力。
据介绍,此次执法检查采取计划点位与随机抽查、现场检查与接受举报相结合,采用多组、多点方式,明察暗访以期掌握全面真实的第一手材料。尤其是通过向社会公开相关检查内容,多渠道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和线索,动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共同监督,力求法律法规在人民群众的“全过程”参与中定出来、落下来、活起来,切实体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执法检查是人大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也是保证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的‘利剑’。发挥‘法律巡视’作用,督促有关国家机关把法律法规执行到位、落到实处。”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发现问题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按照要求,被检查单位要在规定期限内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由常委会组织满意度测评。“执法检查要做到把脉问诊‘全覆盖’,求实问效‘全链条’,紧盯发现问题,确保目标不变、靶心不散、频道不换。”该负责人透露,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对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持续跟踪监督,着力提升检查成效。关于法规本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将统筹列入年度立法修订计划,推动地方性法规不断完善、更加切实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