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不忘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经报党中央批准,由司法部作为主办单位,首次对全国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日前,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司发〔2022〕3号),其中安徽省有8个集体、10名个人获得表彰。
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表彰名单
安徽省(8个)
安徽省合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安徽省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安徽省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安徽省滁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安徽省铜陵市市场监管局企业注册局
安徽省池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安徽省黄山风景区综合执法局
安徽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表彰名单
安徽省(10名)
陈剑波 安徽省合肥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单正君 安徽省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科长
王 林 安徽省宿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杨 阳 安徽省蚌埠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林 严 安徽省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动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
郑学培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大庆 安徽省马鞍山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
任青松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郭 伟 安徽省宣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广德大队副大队长、教导员
潘红长 安徽省安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