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发布客户端讯 3月30日,市医保局公布2022年度蚌埠市医保领域十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一、蚌埠XX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6月,根据省医保局飞检移交蚌埠XX医院涉嫌医保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市医保局联合市卫健、市场部门对该院实施现场核查,经查,该院存在超范围执业、医保基金支付不当、财务管理混乱、过度诊疗、不合理用药等违规行为,依据《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试行)》及相关规定对该院做出处理决定:1.约谈医院主要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2.暂停医保基金拨付6个月;3.追缴违规金额、加处违约金,共计追缴2198635.60元;4.对涉及违规的14名医保医师实施扣分处理。
二、蚌埠XX专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2022年5月,市医保局收到关于淮上区XX专科医院涉嫌骗保举报线索,经查,该院存在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等医保违规问题,依据《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试行)》及相关规定对该院做出处理决定:1.约谈医院主要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2.追缴违规金额、加处违约金,共计追缴767807.95元;3.对部分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行为处行政罚款12500.48元;4.对涉及违规的1名医保医师实施扣分处理。
三、怀远XX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2022年9月,怀远县医保局在对县公安局提供的怀远县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特殊属性参保人员住院问题线索检查时发现,怀远XX医院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经查,该院存在部分病案诊断依据不足、低标准住院、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收费、药品进销存不相符等违规行为,依据《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试行)》及相关规定对该院做出处理决定:1.约谈医院主要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2.追缴违规金额、加处违约金,共计追缴328852.58元;3.中止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协议6个月;4.将该医院医保违规线索移交县公安局。
四、五河XX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2022年8月,五河县医保中心稽查人员在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保基金使用情况检查时发现,五河XX医院血液透析科存在将不同型号、不同价格血液透析耗材串换、套高结算等违规行为,依据《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试行)》及相关规定对该院做出处理决定:1.约谈医院主要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2.追缴违规金额、加处违约金,共计追缴87516.00元。
五、固镇XX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2022年8月,固镇县医保局在接到县公安局移送的固镇XX医院住院患者元某某夫妻涉嫌欺诈骗保的线索后,立即对东方医院展开调查。经查,元某某夫妻该院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多次同时入出院,存在过度诊疗、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等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对当事人做出处理决定:1.责令改正;2.责令退回医疗保障基金,并处行政罚款,共追缴29254.20元。
六、淮上区张某某冒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2022年8月,蚌埠市淮上区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冒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骗取医保基金工作排查时发现,淮上区张某某涉嫌冒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经查,张某某使用已去世丈夫罗某某的相关证件在小蚌埠镇卫生院冒用其参保信息购药,违规报销门诊慢性病,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当事人做出处理决定:1.责令改正;2.责令退回医疗保障基金,并处2倍行政罚款,共追缴541.92元。
七、龙子湖区XX康复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2022年8月,龙子湖区医保局在对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政策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蚌埠XX康复医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不合理收费、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等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院做出处理决定:1.约谈医院主要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2.责令退回医疗保障基金,并处2倍行政罚款,共追缴32664.27元。
八、龙子湖区XX中医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2022年6月,龙子湖区医保局在对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政策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XX中医诊所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经查,该机构存在纳入医保结算的治疗项目“颈椎病推拿治疗”“温针灸治疗”无处方、无治疗记录,且违反物价规定收费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院做出处理决定:1.约谈医院主要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2.责令退回医疗保障基金,并处2倍行政罚款,共追缴10041.00元。
九、某连锁大药房蚌埠一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2022年11月,龙子湖区医保局在对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政策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某连锁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一店存在串换药品、违反医保限制支付政策等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药房做出处理决定:1.约谈药房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2.责令退回医疗保障基金,并处2倍行政罚款,共追缴4464.45元。
十、某连锁大药房交通巷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2022年11月,龙子湖区医保局在对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政策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某连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交通巷店存在违规违反医保支付政策,将基金不予支付的中药饮片(枸杞子、白菊花、金银花、黄芪、西洋参、大枣、菊花、龙眼肉)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等违规问题,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药房做出处理决定:1.约谈药房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2.责令退回医疗保障基金,并处2倍行政罚款,共追缴4038.15元。
融媒体记者陈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