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教育局发布了《2023年蚌埠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各幼儿园在招生中,要以“就近就便、免试入园、便民利民”为原则,首先满足区域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入园。幼儿园应将班额控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园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对适龄幼儿进行入园测试或变相测试,要优先满足周边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入园。原则上小区配套园首先保障本小区业主子女入园需求,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主要入园依据。
据悉,今年的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年满3周岁幼儿,具有蚌埠市市区户籍或持有我市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招生时间为6月5日-6月9日。(记者 靳瑾 编辑 徐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