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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蚌埠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再出新举措

2023-11-28 20:19 蚌埠发布客户端  

蚌埠发布客户端讯(融媒体记者 阎然 通讯员 刘双)近日,记者从蚌埠市司法局获悉,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蚌埠市已印发《关于落实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效。

《实施方案》提出2023年底前,全市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落实省指导意见,依法全面推行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制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建设更加包容、更具活力、更有温度的营商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从梳理制定、公布实施不予处罚清单两个方面,对市级行政执法机关提出了明确要求。市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稳妥有序推进不予处罚清单全面覆盖各行政执法领域,适时开展本系统不予处罚清单实施情况评估,及时做好公布和政策解读,严格实施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同时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相应的行政处罚程序制度,确保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能够依照法定程序有效实施。

《实施方案》强调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加强对下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加强对不予处罚清单制定、实施工作的指导、督促,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具有普遍性的问题。2023年底前完成不予处罚清单的制定、适用、公布和规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适用程序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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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发布客户端讯(融媒体记者 阎然 通讯员 刘双)近日,记者从蚌埠市司法局获悉,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蚌埠市已印发《关于落实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效。

《实施方案》提出2023年底前,全市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落实省指导意见,依法全面推行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制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建设更加包容、更具活力、更有温度的营商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从梳理制定、公布实施不予处罚清单两个方面,对市级行政执法机关提出了明确要求。市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稳妥有序推进不予处罚清单全面覆盖各行政执法领域,适时开展本系统不予处罚清单实施情况评估,及时做好公布和政策解读,严格实施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同时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相应的行政处罚程序制度,确保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能够依照法定程序有效实施。

《实施方案》强调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加强对下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加强对不予处罚清单制定、实施工作的指导、督促,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具有普遍性的问题。2023年底前完成不予处罚清单的制定、适用、公布和规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适用程序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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