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省委书记李锦斌深入蚌埠市、滁州市现场督导调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他强调,要认真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督导组要求,依纪依法加大“办案”“打伞”“断财”“治乱”力度,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建中陪同调研。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蚌埠市重拳出击,摧毁“刘氏兄弟”等多个涉黑犯罪组织。26日上午,李锦斌首先来到蚌埠市大洪山扫黑除恶专案现场,听取有关情况介绍,指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给当地经济发展、政治生态、社会治理造成严重危害,要抓住典型案例,加强对专项斗争“两个通告”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线索摸排“回头看”,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进一步巩固扩大专项斗争成果。随后,李锦斌来到大洪山林场,察看非法采矿现场及生态修复情况。他指出,要把扫黑除恶和生态环境整治结合起来,推深做实林长制,加强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严格监管责任,促进生态修复。在蚌埠高新区新城口村村部,李锦斌与村干部仔细交谈,详细询问村党组织建设情况,强调要对黑恶势力渗透、把持基层政权加大防范力度,定期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开展“回头看”审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创新社会治理,推动乡村振兴,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滁州市凤阳县把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取得了初步成果。李锦斌来到凤阳县公安局临淮派出所,看望奋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线的基层干警,仔细询问有关案件线索摸排、查处情况,强调要针对非法采砂、招投标、“套路贷”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领域问题,加大日常执法力度,完善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依法依规按程序治理行业乱象。要加强各级扫黑办力量建设,积极推动警力下沉,落实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各项措施,进一步激发基层政法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
调研中,李锦斌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扛起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领导联点包保和联片督办机制,加强对市县工作的指导,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要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履行直接责任,各级扫黑办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职能作用,严格执行有关工作协调、线索移交、协作会商等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创新宣传发动社会参与机制,有重点、有针对性提升群众对专项斗争信息知晓度,营造人人皆知、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李锦斌强调,要始终保持对涉黑涉恶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特别要深挖彻查、打“伞”破“网”。重案要抓住,就是抓牢抓准重点案件,在公布一批、查实一批、立案审查一批、审判办结一批“四个一批”上出实招、见实效,取得让人民满意的成果。积案要抓深,就是以查处积案为抓手,采取提级办案、异地查办、联合行动等方式,坚持抓捕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向发力,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难案要抓“伞”,就是以纪律和法律为准绳,坚持有腐必查、有“伞”必打、有“网”必破,坚持精准打击、刀刃向内、实事求是,着力打掉站台撑腰、纵容包庇的“官伞”,清除通风报信、枉法裁判的“警伞”,问责见“伞”不打、不担当不作为的“庸伞”。
李锦斌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是要保一方平安、促一方稳定。要把扫黑除恶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统筹起来,与打赢脱贫攻坚战统筹起来,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统筹起来,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统筹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统筹起来,与创新社会治理统筹起来,与优化创新创业创造环境统筹起来,加大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力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通讯员 宗禾 记者 汪国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