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张婷婷 实习生 张菊)当天手术,当天出院,日间手术模式将于本月在我市正式试行。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我市首批遴选出3个病种纳入日间手术管理,试行按病种付费。同时新增甲状腺肿瘤、房颤等221个病种执行按病种付费,不断充实完善病种目录。截至目前,我市按病种付费病种已达805个。
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日间手术既能使患者花钱少、等待时间短,又能加快医院床位周转率,同时还能减少医保费用支出,能真正形成医院、患者、医保的多赢局面。首批试点病种为眼科翼状胬肉、老年性白内障(单侧)等3个诊疗清晰、临床路径明确、医疗质量和安全可控的病种,试行期满后,我市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适时增补日间手术病种目录及动态调整收付费标准。
“推行按病种‘打包收费’,不仅能够让患者知道自己看病需要花多少钱,也能避免花冤枉钱,有效减轻百姓的经济负担。”该负责人解释,为保持按病种收付费相关政策的延续性、一致性,结合前期各医疗机构病种实际执行情况,我市对《关于统一按病种收付费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的581个病种收付费标准作出同步调整,即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仍按照原病种收付费标准执行;二级、一级公立医疗机构分别按下浮15%、30%标准执行,较原标准分别再降低5%、10%,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医保协议管理的非公立医疗机构遵照执行。
新增病种适用范围为市域内三级、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同时具备开展病种资质和收付费条件的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医保协议管理的非公立医疗机构。新增病种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范围,按病种收费标准作为基本医保按病种付费的主要依据。实行按病种付费的住院补偿,不设起付线,不受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限制。
具体补偿标准如下,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保基金按病种收费标准分别支付75%、85%、90%,个人按住院实际医疗费总额分别支付25%、15%、10%;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保基金按病种收费标准分别支付65%、75%、80%,个人按住院实际医疗费总额分别支付35%、25%、20%;省三级医院执行原定单病种收付费政策保持不变。
另外,参保患者因特殊原因中途退出治疗或住院费用低于病种标准50%的病例和住院天数不足该病种平均住院日的1/2,须退出按病种收付费,仍按原住院补偿政策结算;参保患者当次住院医药费用超过定额标准2倍以上的,其超过部分费用,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基金支付比例,另外追补给医疗机构。因并发症或患者病情较重、体质特殊等原因,导致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明显偏离病种收费标准的病例,医院可按规定程序退出按病种收费,仍按原收费方式结算。
据悉,病种收费标准包括含患者住院前三天本医疗机构院前检查费用、检验、治疗、手术、麻醉、护理、用药、医用耗材等。执行按病种收付费的医疗机构,不得向就医患者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