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融媒体记者 何沛)“售后承诺电视机修好后,再出现同样的故障保修的,为何还要收我费用?”近日,市民史先生来到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处置中心维权,称家中的某品牌彩电在经过维修后,仍然出现同样的故障,那么当初维修人员就不该收“那么高的维修费”。
12315投诉举报处置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后得知,史先生家中的彩电是2003年购买的,并已超过使用报废年限。当初史先生报修时,维修人员称电视机大部分零件是电子产品,且年限较长,就算能修好,也会出现很多其他问题,劝其放弃维修。但史先生坚持维修,在维修人员将电视机修好后,史先生付了140元维修费。同时,售后人员承诺同样的故障保修三个月。
可没有过多久,电视又出现新故障。史先生找到售后人员得到的回复是,此次维修仍需付费修理,且再次讲明即使这次修好了,不能保证下次不会出现其他问题。
售后人员的答复让史先生并不满意。史先生认为,既然是电子配件且故障率高,140元的维修费用就有点高了。
“电视机内大部分是电子产品,淘汰率较高,且时间较长,故障率高。因史先生年龄较大,对电子产品理解不够,我们建议售后退还部分维修费。”工作人员从中协调。最终,售后同意退还70元维修费用,史先生对该结果表示满意。
工作人员表示,通过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切实保护了消费者的合理利益。但以该起案例为例,希望广大老龄消费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要理性对待,多向子女和身边朋友咨询,以免出现不必要的“消费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