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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进”医保

2019-11-07 08:14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记者 张婷婷

门诊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至50%、门诊用药长期处方、保障药品供应和使用……淮河晨刊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了解到,我市将从完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入手,减轻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门诊用药负担,引导“两病”患者合理用药、规范治疗,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规范用药范围 优先选用集中采购及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

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印发《蚌埠市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完善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根据《方案》,保障对象主要为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明确患有“两病”,需要长期服药干预控制的患者。达到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鉴定标准的患者,享受慢性病门诊保障待遇,不再重复享受本实施方案规定的门诊待遇。

对于用药范围,《方案》要求省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用药目录(高血压、糖尿病)中,直接用于降血糖、降血压的治疗性门诊用药,全部纳入“两病”门诊医保基金报销范围。

同时,“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要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以及医保目录内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药事委员会审定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供应保障与合理使用。

此外,为方便慢性病患者配药取药,《方案》推行长处方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医疗机构可为其开具最长12周的长处方。

门诊不设起付线 建档下月起,即可享受“两病”门诊医保待遇

《方案》明确,“两病”门诊不设起付线,设置报销限额和基金报销比例。

一个年度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发生的门诊药品费用,医保基金最高报销限额分别为360元、480元。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两病”门诊药品费用,按照50%比例报销,实行即时结算。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比如,“两病”患者用药为甲类药品,按照此方案,患者门诊用药假设为100元钱,那么按50%比例报销,患者自付的费用就是50元钱。需要提醒的是,“两病”门诊药品费用不重复纳入门诊统筹待遇保障范围。

那么,市民如何才能享受到“两病”门诊医保待遇呢?据介绍,“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实行基层医疗机构定点管理,城乡参保居民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经治医师开具的治疗方案及处方,在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办理“两病”门诊登记建档和定点管理手续。建档下月起,即可享受“两病”门诊医保待遇。(完)

该负责人表示,完善“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看似是一项“小政策”,实际上是“小切口、大改革”。市医保局将与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共同推进“两病”门诊用药待遇保障,切实做好与现有门诊保障政策的衔接,及时跟进监测“两病”患者治疗情况,积极主动为患者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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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新闻网记者 张婷婷

门诊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至50%、门诊用药长期处方、保障药品供应和使用……淮河晨刊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了解到,我市将从完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入手,减轻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门诊用药负担,引导“两病”患者合理用药、规范治疗,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规范用药范围 优先选用集中采购及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

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印发《蚌埠市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完善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根据《方案》,保障对象主要为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明确患有“两病”,需要长期服药干预控制的患者。达到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鉴定标准的患者,享受慢性病门诊保障待遇,不再重复享受本实施方案规定的门诊待遇。

对于用药范围,《方案》要求省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用药目录(高血压、糖尿病)中,直接用于降血糖、降血压的治疗性门诊用药,全部纳入“两病”门诊医保基金报销范围。

同时,“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要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以及医保目录内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药事委员会审定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供应保障与合理使用。

此外,为方便慢性病患者配药取药,《方案》推行长处方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医疗机构可为其开具最长12周的长处方。

门诊不设起付线 建档下月起,即可享受“两病”门诊医保待遇

《方案》明确,“两病”门诊不设起付线,设置报销限额和基金报销比例。

一个年度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发生的门诊药品费用,医保基金最高报销限额分别为360元、480元。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两病”门诊药品费用,按照50%比例报销,实行即时结算。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比如,“两病”患者用药为甲类药品,按照此方案,患者门诊用药假设为100元钱,那么按50%比例报销,患者自付的费用就是50元钱。需要提醒的是,“两病”门诊药品费用不重复纳入门诊统筹待遇保障范围。

那么,市民如何才能享受到“两病”门诊医保待遇呢?据介绍,“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实行基层医疗机构定点管理,城乡参保居民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经治医师开具的治疗方案及处方,在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办理“两病”门诊登记建档和定点管理手续。建档下月起,即可享受“两病”门诊医保待遇。(完)

该负责人表示,完善“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看似是一项“小政策”,实际上是“小切口、大改革”。市医保局将与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共同推进“两病”门诊用药待遇保障,切实做好与现有门诊保障政策的衔接,及时跟进监测“两病”患者治疗情况,积极主动为患者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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