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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办法出台

2019-12-03 08:36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张婷婷)病例无法辨认,重复配药、重复检查,有分解检查、治疗、处方和收费等违规行为的均要失分;12分扣完,医保医师将被解除服务协议。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将全面启动医保医师协议签署工作,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

“这意味着我市医保医师有了‘紧箍咒’。”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医保医师制度是指按照自愿原则,通过医师与医疗保障部门签订协议的方式,将医保监管对象从定点医疗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该制度作为加强医保监管的重要方式,可有效减少医保违规现象的发生,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根据《蚌埠市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办法(试行)》和《蚌埠市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医保医师是指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定点医疗机构注册执业,并与医疗保障部门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的医师。

医保医师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医疗保障部门对医保医师实行实名制编码管理,编码实行一人一码。医疗保障部门对医保医师实行积分累计考核管理,每个自然年度初始分值为12分。医保医师有违规行为的,扣除相应的分值。扣分在自然年度内累加计算,每年度末扣分清零。

另外根据考评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评等次录入到医保医师信息库。定点医疗机构要把医保医师执行医疗保险政策、履行服务协议、提供医疗服务的质量及参保人员评价满意度等情况,与其年度考核、工资待遇等挂钩。对认真执行医疗保险政策、医疗服务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年度优秀医保医师,给予表彰。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监管部门,市医保局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开展网络调查、发放调查问卷等监督措施,及时掌握医保医师为参保人员服务的情况,切实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医、保、患关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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