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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广大居民一封信

2024-01-31 18:35 蚌埠发布客户端  


致全市广大居民一封信

全市广大居民朋友:

为回应社会关切,满足人民群众对传统文化的需求和节日情感的寄托,市政府发布了《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通告》中明确了春节期间市区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区域。请您知晓:

一、可以燃放的时间

(一)2024年2月9日(除夕)7时至2月10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

(二)2月10日(正月初一)7时至23时;

(三)2月12日(正月初三)7时至23时;

(四)2月14日(正月初五)7时至23时;

(五)2月24日(正月十五)7时至23时。

二、可以燃放的区域

市区禁放区域为:世纪大道以南,京沪铁路货运线以西,京沪铁路线以南,老山大道以西,黄山大道以北,解放路以西,南外环以北,秦集路-黑虎山路以东,胜利西路以南,大庆路桥以东(不含大庆路桥至朝阳路桥之间的淮河南岸堤坝以北)-大庆北路以东的围合区域为禁放区域。禁放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区域以外为限放区域,可以在本通告规定的燃放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

三、为了您的健康安全,请您:

1、遵守市政府禁限放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2、燃放时注意燃放安全,选择合适的燃放地点非常重要。燃放烟花爆竹注意避开有安全隐患的区域,最好在宽阔空旷的地方进行。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在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指导下燃放;

3、选择安全可靠的烟花爆竹产品也十分重要。在购买时,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避免购买低质量或者伪劣产品。不要在网上销售、购买烟花爆竹,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4、在出现重污染天气时,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祝全市广大居民朋友们新年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蚌埠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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