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靳瑾 通讯员 谢冰)从5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采访中记者获悉,去年全年,我市共立案查处欠薪案件113件,为3955名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6910万元,有企业法人代表因恶意拖欠工人工资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6万元。
《条例》重点:失信惩戒 欠薪必究
由于工程建设领域层层转包、按进度结算以及存在部分建筑企业、包工头恶意欠薪,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广受社会关注。《条例》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开设专项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银行账户,建设单位从源头上将人工费用从工程款剥离出来,确保人工费优先按月足额拨付到位,防止人工费与材料费、管理费等资金混同或者被挤占。
此外,《条例》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按照条例规定,对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逾期不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有单位以实物抵扣的方式支付工资,《条例》也明明白白说了不: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失信惩戒也是根治欠薪的有力“抓手”。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及因为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起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等2种情况将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条件》将近年来行之有效的治理欠薪制度进行了法律化、集成化、系统化,在制度上一体设计,监管上整体联动,惩处上刚性有力,构建起根治欠薪的制度体系。”在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葛庆丰看来,《条例》开启了依法治欠的新阶段。
去年我市共立案查处欠薪案件113件
如何将《条例》落到实处?此前,我市组织了专题学习,还计划通过条文释义、专家解读等方式向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广泛宣传,并在每个工程项目树立维权栏,做到知法守法执法。
“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农民工欠薪案件有降低的趋势。”葛庆丰介绍说:去年全年,我市共立案查处欠薪案件113件,为3955名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6910万元,投诉案件数、涉及人数和金额同比分别下降27.53%、30.23%、31.21%,全市范围内没有发生因欠薪讨薪引起的重大事件和群体事件。
保护农民工权益,机制是关键。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我市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建设单位必须按合同约定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进行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对于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不再批准新项目开工建设,对因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管部门将其纳入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去年就有7家企业和个人被列入欠薪失信“黑名单”,还通过媒体广而告之,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合力。
2020年,我市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36家市直单位、县区政府为成员单位,解欠工作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为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我市还专门开发建设了建筑工人实名制及工资监管平台,并实现与金融机构、住建部全国建筑工人信息管理系统、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