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靳瑾 通讯员 马丹)日前,市发改、教育、财政三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明确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从今年秋季入学起,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就要执行调整后的新标准。调整后省一类园(市特优类园)保育教育费为每生每学期2700元,也就是每生每月540元;市一类园每生每学期为2450元,划每生每月490元;普通园每生每学期2150元,每生每月430元。
《通知》明确,幼儿园保教费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幼儿园入园后因故退园、转园或因病休假的,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成本情况,退还部分预收的保教费等费用。具体计算方法为:按一个月标准计算退费,退(转)园或因病休假天数连续每满30天(含周六、周日),退还1个月保教费;连续不满30天的不计退费。实际在园时间的起始点为开学日,截止点为办理离园手续日。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个月按30天计算。
此外,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方便提供家长选择的服务,按照“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单独核算、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可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但不得与保教费一并统一收取。作为收费公示,幼儿园要在园内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公示牌或公示墙,将所有收费项目、标准、依据,以及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收支情况,幼儿园性质和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幼儿家长和社会监督。
“现行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是2008年制定的,已执行了12年。”采访中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强调,收费调整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执行。具体来说,就是从2020年秋季起招收的入园新生实行新的收费标准,此前入园的幼儿保教费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直至幼儿毕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