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记者 郝玉琳 通讯员 李静
社保待遇是退休生活的一份保障,依法合规领取方能安心。生活中,若因不了解政策或一时疏忽,触及违规领取的“红线”,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了解以下内容,有助于我们共同守护这份权益。
认清违规冒领的“真面目”
违规冒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主要指待遇领取人员丧失资格后,本人或他人仍继续领取的行为。常见情形有四类:一是“死亡冒领”,即参保人死亡后,亲属未申报并继续冒领其养老金;二是“服刑冒领”,即参保人在押服刑期间,养老金未按规定暂停发放;三是“重复领取”,即同一参保人违规享受两种及以上养老保险待遇,或跨地区重复领取同种待遇;四是“伪造骗领”,即通过虚构个人信息、伪造档案证明、非法篡改年龄或冒用他人身份等手段骗取待遇。
此外,欺诈骗保行为还包括社会保险服务机构通过虚假票据、材料骗取基金支出,以及个人通过虚假劳动关系、虚假认证等方式违规获取社保待遇。
法律后果严重,切勿以身试法
违规冒领社保待遇绝非“小事”,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不仅须全额退回骗取的资金,还将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若涉及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更将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对于重复领取待遇者,社保机构将终止其重复的养老保险关系,并追回已违规领取的养老金。服刑人员的养老金则须在服刑期间办理停发,刑满后方可按规定恢复,服刑期间待遇不予补发。
合规领取待遇,履行告知义务
为避免无意中违规,参保人员及家属应主动履行相关义务。当待遇领取人员去世、或在押服刑时,其家属、用人单位或所在社区应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待遇暂停及相关手续。参保人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务必如实告知是否存在重复参保情况。同时,待遇领取人员应按规定周期(通常为12个月)完成领取资格认证,确保待遇正常发放。
违规资金必须退回,多种渠道可供选择
一旦发生违规领取,相关人员应主动配合退回。退款方式包括:前往银行柜台办理转账、通过网银或手机银行线上退款。若确实存在困难,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分期退回。对于拒不退还者,社保机构可依法从其后续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中直接抵扣,并视情节纳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人社部门郑重提醒:依法参保、诚信领待,是每位公民的权利与责任。切勿心存侥幸,骗取、套取社保基金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社会各界若发现欺诈骗保行为,请通过举报电话0552-2044510/12333等渠道进行举报,共同守护好人民的社保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