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
2020年8月1日《蚌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正式施行。这是我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蚌埠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对我市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市民是城市的主人,建设文明美好的家园,离不开全体市民的广泛参与和积极践行。学习践行《条例》是提升个人文明素养,传承禹风厚德、建设文明蚌埠的重要途径。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倡议:
一.学习《条例》,明文明之理。《条例》为文明行为立规矩、树导向、定红线,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实践。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主动学习《条例》、研读《条例》,熟知《条例》所明确的各类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倡导鼓励行为和不文明行为的禁止要求,真正让《条例》入脑入心、耳熟能详。
二.践行《条例》,行文明之举。遵守《条例》是对每一位市民日常社会生活的基本要求,也是应具备的基本道德准则。希望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各项文明创建,争当文明市民。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环境卫生,自觉爱护公共设施、生态环境、珍惜自然资源,自觉践行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养犬、文明上网等文明行为规范,知荣辱、明是非、讲文明、树新风,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三.传播《条例》,宣文明之法。《条例》是规范和约束城市主人文明行为的基本遵循,需要广而告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希望全体市民在日常的学习工作和社会交往中,正确、广泛传播《条例》,积极主动引导他人学习、遵守《条例》,充分利用各种场合和机会,通过网页、微信等网络社交媒介方式,向家人亲属、同事朋友、左邻右舍宣传《条例》,传播文明行为规范,净化社会不良风气,积极宣扬新时代正能量。
四.维护《条例》,树文明之德。《条例》的有效实施不仅需要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依法推行和监督,还需要包括每一位市民在内社会各界的共同维护。希望广大市民以主人翁的姿态,勇于监督不文明现象,敢于纠正不文明行为,对破坏环境卫生、损毁公共设施、浪费公共资源、违反社会公德的现象和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举报,共同维护我们的美丽家园,让不文明行为无处遁形。
“同植文明花,共建文明城”。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一起践行文明条例,共同呵护美好家园,为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增添正能量!
蚌埠市文明办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