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张婷婷 通讯员 朱永鑫)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有力有序做好汛期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全面落实民政部部署要求,市民政局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对救助帮扶受灾困难群众作出安排部署。
根据通知要求,市民政部门采取应急广播、发放“明白纸”、走访探视等方式,对民政服务机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三户一体”等重点群体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掌握困难群众受灾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致贫返贫风险。截至目前,累计排查困难群众12万人次,发放米、油等生活保障物资3000余件,全市养老院、社会福利院、救助管理站等民政服务机构未发生受灾水毁情况。
为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群众求助诉求,市民政局建立24小时社会救助热线,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及时受理转介救助申请,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求助者,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加大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探视走访频次,对因灾转移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落实属地责任,明确包保责任人,确保“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同时推行审核审批权下放和全流程网上办理,简化优化救助程序,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市民政局对灾后恢复重建中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的受灾困难群众,取消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环节,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急难型临时救助资金24小时内发放到位。汛期以来,全市实施临时救助371人,发放资金86.7万元。
为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受灾贫困家庭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我市全面落实“单人保”政策。进一步扩大特困人员供养覆盖面,将未成年人特困供养保障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启动临时价格补贴机制,截至目前为12万名困难群众累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4772.2万元。发出《全市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倡议书》,引导全市社会组织加大对受灾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防止因灾致贫返贫。(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