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记者 靳瑾
距离春节只有几个工作日了。因为疫情防控,为了鼓励外地员工留守蚌埠过年,政府还额外奖励加班费,相信不少企业正在忙着做加班计划表吧。当然,加班就应该有物质补偿。春节假期加班费具体怎么算,来听听市人社局的专业算法。
7天假期 加班费算法不一样
按照安排,今年的春节长假共计7天。采访中,老家在湖南的钱先生说,反正也不打算回去过年了,他已经主动跟单位报告,愿意在春节期间加班。
加班的话,就得先算好加班费。7天假期中,2月11号到13号对应农历年三十到年初二,是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本来就应该向劳动者正常支付工资。如果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在正常支付工资之外,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14号到17号是调休,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也就是说,算上法定节假日应付的工资,春节前三天加班能拿到平常工资的三倍。
因为前后支付标准不同,用人单位能否以调休方式让劳动者加班呢?比如说,春节前三天不叫加班,而是叫“调整到后面工作日休息”?对此,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斩钉截铁地回答:“不可以。法定假节日不能调休,只要加班就要支付加班费用。”
加班费基数怎么算?这些细节来决定
春节加班以工资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但是“工资”该如何确定呢?对此该负责人解释,在正常支付当月工资的前提下,法定节假日的收入=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而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也就是说,月工资基数是非常关键的,直接决定了加班费的多少。而许多单位采取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的收入计算方式,在计算加班费时则要将工资和绩效奖金一并计算在内,都视为月工资基数,绝非光算基本工资一项。当然,如果长假期间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加班的,则仍旧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如果加班不是一整天,而是半天或者夜间的怎么算加班费呢?直接除以2吗?对此,该负责人也解释:工作日一般按照8个小时计算。加班半天可以按照一半,也就是全天加班费除以2来计算;如果是夜间加班则要根据时长,8小时以内按照全天加班计算,超过8小时可按照小时计算加班费。
此前,我市出台春节期间支持企业稳产留工的奖补政策,对企业和留蚌的非蚌员工都有金额不等的奖补。那么,奖补可以冲抵加班费吗?答案是否定的。“文件第三条说得很清楚,对留蚌工作的非蚌员工,在企业给予员工法定加班费的基础上,政府再给予一定奖补。也就是说,企业支付加班费是法定责任,不能因为有了政府的奖补而逃避企业责任。”该负责人指出。
加班值班一字之差 含义大不同
除了加班,还有一个问题也是很多上班族关心的:春节期间不少单位虽然正常工作暂停,但仍会安排值班。值班能算加班吗?最关键的是,值班能发加班费吗?对这个问题,该负责人也给出了明确答复:虽然都带个“班”,看上去是工作状态,但二者含义并不相同。具体来说,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在原岗位上具有生产、经营任务的才能算是加班。
再详细点说,值班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日之外进行一定的非生产性的工作,比如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安排员工担负临时性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务。值班并没有时间长短的限制,所以值班费有无、多少需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前协商,参照单位规章制度执行。
而加班指员工在本职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从事该工作,且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情形。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加班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的限制。
遭遇“被自愿无偿加班” 该如何维权?
虽然《劳动法》写得很明确,但新闻不时爆出入职时单位要求签署“自愿加班、放弃加班费”的声明。或者订单来了,要求加班时好话说尽,但是一到计发加班费的时候就变了个腔调,员工成了“被无偿加班”。这时候员工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采访中淮河晨刊记者了解到,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仲裁院此前也接到类似投诉。正确的解决办法,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县、区工会组织或人社部门的监察部门举报,申请劳动人事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讨要加班费的时候一是要注意保留加班证据,比如加班通知、考勤记录,其他员工的证明,加班期间发过的邮件、打过的电话等记录,关键就是能证明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员工仍按单位要求保持工作状态。还有一点就是要记好各部门的热线,号码在这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热线12333、司法部门热线12348、工会的职工服务热线12351。看,有这么多单位给劳动者撑腰呢!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