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吴媛媛 通讯员 郭磊)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蚌埠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后,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许可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行政机关将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将不再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
《方案》要求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梳理完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规范工作流程,通过印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明确告知群众承诺内容、要求。目录清单和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要在相关服务场所、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公布,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或者下载。同时,要推进线上政务信息数据共享,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撑体系。
《方案》指出,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过程中,要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和信用监管,发现承诺不实的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对虚假承诺造成的社会影响进行失信程度分级,区分不同失信情形实施相应惩戒措施。要通过强化告知和指导义务、建立承诺退出机制、引入社会监督等方式,切实加强风险防控。
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减证便民”升级版的具体举措,旨在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开展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将被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年底效能目标考核体系,列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