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聚力擦亮“好人之城”品牌,着力营造“建文明城市 创幸福蚌埠”的浓厚氛围,根据中央文明办和省市文明委的工作部署,现就第六届蚌埠市道德模范推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推选范围
道德模范推荐候选人一般应为蚌埠籍公民,发生在本市境内且事迹突出的非蚌埠籍公民也可推选。
二、推选类别
蚌埠市道德模范推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和勤俭节约模范6个类别。
三、推选标准
基本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四、推选步骤
1.推选渠道。推选分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两种形式。群众可拨打推选热线0552-3126522,提供推荐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和简要事迹,由工作人员筛选后反馈给辖区文明办审核。组织推荐按照社区(村居)、街道(乡镇)、县(区)三级审核的方式,由辖区文明委审核上报。
2.推选数量。各县(区)每类推选3名,其中含第七届安徽省道德模范每类各1名。市直部门、驻蚌单位向辖区文明办申报。
3.推选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安徽省道德模范推选截止时间为4月8日。
4.评审公示。评审采取专家评审和公众代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打分。入选候选人经过纪检、公安、税务、市场监管、信用等部门审核后,在媒体集中公示。
5.表彰奖励。评选第六届蚌埠市道德模范每类3名,合计18名。组织第六届蚌埠市道德模范发布会,并予以褒奖。
联系方式:市道德模范推选组委会办公室(市文明办道德科)电话:3126522 联系人:何本文 邮箱bbddmf@126.com。
特此公告
蚌埠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