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微信公众号成为大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微信公众号“大火”的背后,也存在着众多自媒体擅自抄袭、传播侵犯他人原创作品知识产权的行为。近日,蚌埠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公布一起微信公众号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传播其作品的案例。
微信公众号未经授权播放他人电影
据介绍,2020年4月24日,执法人员通过微信对微信公众号“蚌埠某某生活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远程勘验。经勘验,“蚌埠某某生活信息服务平台”提供点击播放电影服务,所播影片均出现有效放映画面,并显示影片来源于“优酷”、“爱奇艺”,且暂未发现付费电影、广告宣传界面。
4月30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前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接受询问,并承认“蚌埠某某生活服务信息平台”是蚌埠市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信息的微信公众号,公众号传播的作品资源均来源网络,未获得相关授权,且该公众号免费向社会提供信息,无任何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