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何沛)报废车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是被禁止上路行驶的。但是现实中,总有个别车主不当回事,仍然驾驶报废车行驶在道路上。近日,交警部门的缉查布控系统就在第一时间发现了报废车辆上路并紧急预警。
当天上午,交警六大队通过缉查布控系统发现,一辆豫Q牌照的红色机动车经过智能卡口时显示异常数据。经过分析研判,该车于2015年脱审,为报废车辆。第二天,民警通过视频研判,发现该车出现在兴中路金厦花园小区内,便立即前往小区将该车辆查获。民警依法对车主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当场扣留报废车辆。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据民警介绍,按照相关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所谓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依照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
之所以报废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是因为报废车安全隐患多。首先,报废车由于汽车部件老化性能变差,安全系数低,加之缺乏正常检修,带“病”上路行驶,导致车主在行车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突发的状况,极易造成交通事故。而且报废车常常是被无证人驾驶,给道路交通管理增加了难度。
其次,报废车辆使用年限长,尾气排放超标。报废车辆受技术限制,发动机功率不足,车辆尾气排放的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既造成了巨大的能源浪费,也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
再次,报废车辆侵权行为多,路面管控困难。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大多会套牌、上假牌甚至无牌,经常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非现场抓获如电子警察对其违法行为抓拍时,会因套牌、假牌对其他正常行驶车辆造成不必要的侵权行为,让违法驾驶人逃避法律的惩罚。
最后,由于车辆已达到报废期,车管部门依法不予办理过户手续,保险公司也不对其进行保险。而报废车辆机械性能下降极易诱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报废车辆车主不但要独自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警部门提醒,驾车上路行驶,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检验。同时,针对达到报废标准未报废的车辆,应当依法进行报废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