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何沛)在路上遇到消防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援车辆时,一定要及时避让。然而,偏偏有人我行我素,不守规则。近日,就有驾驶人因为不避让消防车而被依法处罚。
5月14日,蚌埠消防部门通过微博@了蚌埠公安交警在线,微博内容发布了一条标题为《皖CW508D对警笛充耳不闻,阻碍消防车长达五分钟》的38秒视频信息。在视频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一辆车牌号为皖CW508D的面包车挡在消防车前面,不论救援车辆如何鸣笛,该面包车就是不避让,一直慢悠悠地走在消防车前面。
原来,5月8日中午12点钟左右,五河县大新镇郭台村一民房发生火灾,消防救援人员立即出警前往火场救援。让人没想到的是,消防车行驶至省道S306头铺附近时,被这辆面包车死死压住了速度。幸运的是,虽然延迟了五分多钟到达,消防救援人员还是把火救下来了。
事后,消防部门通过微博@了交警部门。这则信息也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与转发。最终,5月16日上午,这辆面包车驾驶人王某来到五河县交管大队接受了处罚。在接受处罚的时候,王某表示很后悔,称由于家里有急事,再加上道路车辆较多,短短几公里的路,避让及时不及时也无所谓,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按照规定,不避让执勤任务中的特种车辆,交警部门应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消防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市民一定要注意,警车、120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消防车等是特种车辆,不为正在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让行是违法的。如遇到正在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及时积极避让。也有市民提出疑问,如果为了给正在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让行,出现闯红灯、压实线等交通违法行为,怎么办?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这样的顾虑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当事人在接到罚单后,可向交警部门进行反映。交警部门在核实情况后,会酌情不予以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