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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电动三、四轮车 查处工作进入倒计时

2019-05-15 09:53

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何沛)“爷爷,以后你不要开电动四轮车来接我了,《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里说了,这类车不允许再上路了。”5月14日上午,家住月光花园的六年级小学生刘一墨回家对爷爷说。淮河晨刊记者了解到,我市查处电动三、四轮车和三轮摩托车进入倒计时,5月21日起将对限行区域内违法上路的电动三、四轮车和三轮摩托车进行查处。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市区通行秩序,优化道路交通环境,蚌埠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集中整治电动三、四轮车工作通告》,对我市电动三轮、四轮车以及三轮摩托车的生产、销售、行驶等环节进行严管和查处。4月20日0时至5月20日24时为宣传阶段,宣传电动三、四轮车以及三轮摩托车存在的非法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穿插、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提醒广大市民能够支持、理解、配合整治工作。在此期间,蚌埠市集中整治电动三、四轮车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分别向广大市民、全市中小学生家长发出了公开信。特别是《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中称:当前,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孩子上下学的问题就很突出。驾驶人不守法规或不文明行车,是导致事故多发的根源。交通事故一旦发生,对我们造成的伤害是不可逆的,特别是未成年人,更容易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亲爱的家长朋友们,为了您的安全和家庭幸福,为了您孩子的健康茁壮成长,请您自觉参与到整治电动三、四轮车行动中来,严格遵守电动三、四轮车相关规定,不再驾驶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孩子,并自行处置好车辆。

5月21日0时起为查处阶段,对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的电动三、四轮车和三轮摩托车依法进行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整治电动三、四轮车工作通告》等规定,对市区电动三、四轮车和三轮摩托车依法进行整治,并实施限行管理。电动三、四轮车和三轮摩托车限行区域:淝河路(在建)与特步大道路口(向南)一特步大道-大庆路淮河公路桥-胜利西路-黑虎山路-东海大道-黄山大道-天河路-南外环线-解放路-黄山大道-老山路-长淮卫淮河公路桥(向北)-淝河路(在建)形成的合围区域(含上述道路)。限行时间为全天24小时禁行(货运电动三轮车、货运三轮摩托车22:00-次日6:00可以通行)。对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的电动三、四轮车和三轮摩托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环卫作业、快递物流等涉及民生的电动三、四轮车,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管理。

随着查处阶段进入倒计时,一些家中有电动三、四轮车的市民,也早早做了准备。“我也不想开它上路,不安全。”市民陈先生4月底将家中买了三年的电动四轮车卖掉了,他说,亏一点就亏一点,总比开着它时刻有安全隐患强。

原来,陈先生正因为曾经开电动四轮车发生过交通事故,而对这类车又爱又恨。“自己交通安全意识不强,闯红灯还逆行了,和一辆机动车相撞。好在当时是交通高峰期,车速都不快,但也因为这次事故,我在家躺了将近一个月。不能出去干活,给家中带来不小的经济损失,还连累着家人担惊受怕。” 

近几年,我市交警部门等多部门联手,曾多次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记者曾多次跟随采访。从近日的走访中,记者了解到市区内电动三、四轮车驾驶员主要为40岁至70岁的中老年人,乱停乱放、争道抢行、随意掉头、逆向行驶、随意加装、闯红灯……这类车辆既影响交通秩序,又有损城市文明形象。 

“电动三、四轮车的安全系数相当低。有的车辆由于材料问题,不少已损坏严重,有的车灯坏了,甚至刹车有问题;有的电线裸露在外面,摇摇晃晃;有的缺少后视镜等重要零件;有的缺少养护,螺丝松动,骑起来异响声不断。”交警二大队一名民警介绍,大多数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驾驶技能得不到保障,加上此类车辆装载能力、行驶速度与制动性能等安全技术指标不符合要求,导致交通事故多发。不仅如此,由于电动三、四轮车均系无牌上路且未参加任何保险,发生事故后,逃逸率高,赔偿能力低,受害人往往无法获得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尤其是伤亡事故之后,很多人就后悔了,这才认识到这类车辆的危害性。”市交警支队交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电动三、四轮车数量急剧增长,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电动三、四轮车因为制动性能差、安全系数低,依照有关规定和法规是不能上道路行驶的。尤其是有的驾驶人员未经培训、无证驾驶,常常发生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穿插、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据统计,2018年以来,全市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起数、受伤人数、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84.96%、64.77%、31.52%,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电动三、四轮车大多不能购买机动车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后,对受害人的赔偿只能是驾驶人自己承担,经常出现“赔偿难到位”甚至是“拒绝赔偿”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5月21日进入正式集中查处电动三、四轮车阶段后,将按照整治工作指挥部要求,各区政府(管委会)也都会成立相应的联合执法队伍,集中对违反限行规定的电动三、四轮车进行全面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大于天,整治电动三、四轮车势在必行。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您理解、支持整治工作。共同携起手来,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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