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记者 何沛
淮河晨刊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6月1日起12项交管新规上线,包括4项简政放权措施,3项定制服务措施,5项互联网服务措施。其中,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3项试点措施,于6月1日起在全国部分省市先行先试。其余9项与全国同步,于6月1日起推行。
6月1日起9项便民措施推行
6月1日起实施的9项便民措施为: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
蚌埠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考试中心主任周树高介绍,6月1日起,我市驾考科目二考试内容变化较大。一是小型自动挡汽车科目二考试减项目。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二考试取消“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项目由5项减少为4项,更加贴近实际驾车操作要求,减轻考生考试负担。也就是说,从6月1日起,参加C1准驾车型科目二的考生要考倒车入库、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等5个项目;参加C2、C5准驾车型科目二的考生则只要参加倒车入库、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4个项目。二是科目三约考减时限。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对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40日调整为30日,减少群众待考时间,便利群众早日考试领证。三是异地分科目考试增频次。对申请小型汽车异地分科目考试的,申请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需求。
此外,对出国(境)人员因新冠疫情无法回国(入境)及时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2021年底前未及时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可以在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正常办理驾驶证换证、审验手续,恢复驾驶资格。
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优化网上代办服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使用亲友的“交管12123”手机APP账号,由亲友代办网上机动车牌证、驾驶证业务,提升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便捷性。老年人业务代办范围包括: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补领检验合格标志、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遗失补证、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换证。需要强调的是,一次代办仅限办理单笔机动车或者驾驶证业务。
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积极推动清理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政策,除城市核心区等特殊区域个别道路外,其他道路为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通行预留时间窗口,每天允许通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小时。
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在城镇老旧小区周边选择具备条件的支路划定允许夜间、周末、法定假期停车路段,明确停车时间和停放要求,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允许车辆临时停放。
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推进与军队有关部门建立驾驶证信息联网核查机制,便利持军队和武警部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实现信息自动核查、自动比对,避免往返核查,提高办事效率。军人在部队的驾驶经历和驾龄可以连续计算,更好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就业从业、驾车出行。
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在办理机动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车辆牌证等交管业务时,申请人不方便本人现场办理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无须再出具纸质委托书,减少证明材料。
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积极推行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金融机构信息联网,简化办理抵押登记程序。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营业执照及公章在全国信息系统统一留存的,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可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须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主合同。
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在部分省份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共享,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办理交管业务时,网上核查交强险信息,群众无须再提交纸质交强险凭证。
据悉,6月1日起上述各项措施将陆续实施。交警部门在完成系统升级、人员培训等工作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做好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
3项措施在试点推行
目前,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3项试点措施,在部分省市先行先试。
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发放机动车电子驾驶证,驾驶人可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驾驶证,在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使用,并拓展客货运输、汽车租赁、保险购置等社会应用场景,为驾驶人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3个试点城市发放的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电子驾驶证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试点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会同商务部、税务总局在天津等20个城市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实行车辆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方便群众在车辆转入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无须两地往返,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
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在推行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的基础上,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6个省(市)试点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查阅、复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实现“现场查阅”扩展到“网上查阅”,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查询渠道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