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何沛)校车安全牵动千家万户,孩子上学路上的安全不容忽视。对此,各辖区交警大队不断加大执法巡察力度,严查严处违规接送学生车辆,从源头上取缔“黑校车”。
淮河晨刊记者了解到,近段时间,蚌埠交警三大队针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开展集中拉网式排查。近日,民警对辖区内出现的车牌号为皖CL6×××车辆开展分析研判时,认为其有“黑校车”嫌疑。随后,民警查找车辆行驶轨迹,发现该车辆早晚接送学生的时段出现在郑郢小学、蚌埠十中附近,便立即安排警力进行布控。
当天下午5点15分,民警在东海大道附近成功将该嫌疑车辆查获。查获时,民警发现车内有1名驾驶员和7名学生。车辆属于小型面包车,核载人数为7人。该车不仅涉嫌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同时存在超员违法行为。
经询问,驾驶人赵某自今年春季开学开始接送周边学生上下学,除当天被查获时发现的7名郑郢小学小学生外,还有6名蚌埠十中的中学生每天乘坐他的“黑校车”上下学。据赵某称,除了2名亲戚家的小孩不收费外,其他学生按照每学期1000元的标准进行收费,每人每日往返两次。
最终,赵某因实施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以及超员违法行为,将被合并处以罚款20200元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部门表示,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另外,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在此,提醒广大家长和学校,要认清没有资质的“黑校车”危害,不租用“黑校车”接送孩子、不要让孩子搭乘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车辆。不要让孩子乘坐无营运资质的车辆,尤其是安全系数较低的面包车。发现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充当校车、涉及孩子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可第一时间拨打110或3057981进行举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