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记者 何沛 通讯员 崔顺利
电动车与行人相撞,造成行人受伤,电动车车主见事故严重便逃离了现场。经过半个多月的追查,肇事者终于落网。近日,市民唐某将一面写有“人民警察为人民 神速破案显神通”的锦旗送到蚌埠交警三大队,感谢民警克服重重困难,最终侦破无牌电动车交通肇事逃逸案,维护了受害者权益。
半个月追查最终找到肇事者
今年2月17日10点6分,交警三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有市民报警称:在28中附近的一菜市场,有人被电动车撞了,而电动车却跑了。事故民警桂泽鑫、李宇接警后立即与报警人取得联系得知,事故发生在当日9点半左右,肇事逃逸方是一辆二轮电动车,伤者已经送往医院接受治疗,事故现场已经撤离。
因伤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民警不方便进行询问,便先通过查找视频监控开展事故调查。经调查:2月17日9点38分,嫌疑人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沿长青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康乐路路口北侧路段,剐碰行人唐某,致唐某受伤,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嫌疑人将伤者唐某扶起后便离开现场。从视频可以看到,嫌疑人离开现场时,唐某肩膀已经受伤。后经医院检查,唐某肩膀脱臼。
民警桂泽鑫、李宇立即对涉嫌肇事逃逸车辆及人员进行分析发现,车辆从长青北路菜市场驶出,但由于公安监控角度问题,无法追查到具体来处。随即沿着其逃逸方向追查,发现该嫌疑人具有一定反侦查能力,为逃避监控追踪,车辆在大街小巷内穿梭,且该车辆前后均无号牌,给逃逸查缉带来很大困难。
“办案民警立即请求市局合成指挥室协助作战,通过研判成功分析出该逃逸车辆驾驶人为山东省菏泽市都司镇人郭某,在我市并未登记住所,通过公安网信息无法联系到本人。”据民警介绍,事故民警并未就此放弃追查,而是利用人脸卡口,开展了长达半个月的分析、追查,终于找到郭某在我市的住所——长青小区。考虑到郭某衣着特征,符合外地务工人员特征,结合劳务人员出行特征,在晚八九点民警多次到其居住小区摸查走访,携带照片找物业询问,但均未找到该嫌疑人。
3月10日7点50分,民警发现郭某驾驶嫌疑车辆行经胜利西路大禹广场路段,向淮上区方向行驶,判断其在淮上区务工。通过追踪,最终锁定其务工地点——淮上区桃园三期小区。经调取查看小区监控录像,发现郭某进入8号单元楼,民警随后逐层进行寻找,最终在18层一家正在施工的工地内找到嫌疑车辆,并查获嫌疑人郭某。
民警表示,在此起事故中,因伤者唐某未在人行道内行走,在事故中也应承担相应责任。但郭某在事发后肇事逃逸,经事故民警认定,郭某应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通肇事后切勿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当事人要承担严重后果。
根据相关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警部门提醒,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要做到遵纪守法,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努力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应当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拨打110报警。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