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江海)“在鼓励发展个体经营方面,我市提出了支持发展各类特色小店等4项措施;在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方面,也提出了发展‘夜间’‘乡间’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等4项措施。”8月11日,市人社局就业科科长李玉柱告诉记者,近日,我市出台《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实施意见》,从鼓励发展个体经济等六个方面提出18条政策措施,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据介绍,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把稳就业、保就业摆在“六稳”“六保”之首。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是当前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对拓宽就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为此,我市结合灵活就业市场发展,出台上述“实施意见”。
李玉柱介绍,在鼓励发展个体经营方面,提出了4项措施,即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鼓励发展小规模经济实体;支持发展各类特色小店;给予个体经营政策支持,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退捕渔民、包括“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内的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
在积极开发非全日制就业岗位方面,则提出了2项措施:推动非全日制劳动者较为集中领域提质扩容;开发养老服务业非全日制岗位。
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方面,也提出了4项措施:加快培育线上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支持“互联网+双创”平台应用;发展“夜间”“乡间”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对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持续优化灵活就业环境方面,则是提出3项措施,即优化审批管理服务;严格落实停征免收政策;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鼓励将国有房屋直接租赁给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另外5项措施,则是针对切实加强灵活就业保障方面,提出了强化针对性培训,组织开展“马兰花”项目、网络创业培训及模拟实训等创业培训项目,将有意愿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创业培训范围;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依托安徽公共招聘网等平台,开设灵活就业专区专栏,免费发布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开展困难灵活就业人员帮扶等3项措施;针对强化组织领导,提出加强工作调度和督导;营造有利于灵活就业的合力与氛围等两项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