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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部署女职工权益专项执法行动

2021-09-15 08:26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江海)孕期、哺乳期内,是否存在延长劳动时间和夜班劳动情况?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9月9日下午,市人社局、卫健委、医保局、总工会等四部门,联合召开专题会议,就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工作进行专题部署。

据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8月,我市印发《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后,为切实保障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市人社局、卫健委、医保局、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

专项执法行动8月23日开始,10月15日结束,为期54天,其中,8月23日至9月15日为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9月16日至10月15日为执法检查阶段。专项执法行动将聚焦女职工产假、哺乳时间等权益问题,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排查化解突出矛盾,查处违法案件,纠正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专项执法行动对象为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女职工较多的纺织业、服装制造业、化工、箱包、制鞋业、商业服务业、金融业以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高科技行业企业、近年来曾发生女职工权益维护问题的用人单位。

专项执法行动内容包括,用人单位遵守《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情况,重点检查女职工产假、哺乳时间情况,孕期、哺乳期延长劳动时间和夜班劳动情况,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情况;女职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参加情况;用人单位关于女职工合法权益劳动保障制度规章情况;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女职工产假待遇情况;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情况;女职工组织建设、心理健康维护的情况;用人单位发布含有性别歧视性内容招聘信息的情况;其他有关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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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江海)孕期、哺乳期内,是否存在延长劳动时间和夜班劳动情况?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9月9日下午,市人社局、卫健委、医保局、总工会等四部门,联合召开专题会议,就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工作进行专题部署。

据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8月,我市印发《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后,为切实保障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市人社局、卫健委、医保局、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

专项执法行动8月23日开始,10月15日结束,为期54天,其中,8月23日至9月15日为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9月16日至10月15日为执法检查阶段。专项执法行动将聚焦女职工产假、哺乳时间等权益问题,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排查化解突出矛盾,查处违法案件,纠正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专项执法行动对象为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女职工较多的纺织业、服装制造业、化工、箱包、制鞋业、商业服务业、金融业以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高科技行业企业、近年来曾发生女职工权益维护问题的用人单位。

专项执法行动内容包括,用人单位遵守《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情况,重点检查女职工产假、哺乳时间情况,孕期、哺乳期延长劳动时间和夜班劳动情况,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情况;女职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参加情况;用人单位关于女职工合法权益劳动保障制度规章情况;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女职工产假待遇情况;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情况;女职工组织建设、心理健康维护的情况;用人单位发布含有性别歧视性内容招聘信息的情况;其他有关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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