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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就公开曝光了一起交通案例

2021-09-16 07:55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何沛)现实生活中,有的“失驾人员”会觉得是失驾后开车被查处的几率小,“隐性”交通违法交警可能难以察觉,所以仍有“失驾人员”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机动车偷偷上路。近日,交警部门就公开曝光了一起交通案例,提醒广大“失驾人员”切勿以身试法。

案例:男子因醉驾吊销驾驶证

“失驾”是指驾驶人由于交通违法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在保险合同中,“失驾”被视为无证驾驶,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将拒绝理赔。因此,“失驾”人员在发生事故时,往往逃逸,极易造成二次“伤害”。

近段时间,男子沈某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继续驾车上路,被交警部门查获,并面临重罚。

9月9日上午8时23分许,五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关中队民警在县城大桥路对一辆皖C71XX9号牌宝马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沈某驾驶证信息呈吊销状态。

经查询得知:2019年8月27日,沈某因醉驾被处罚和吊销驾证,2019年12月因危险驾驶罪被五河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沈某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

沈某明知道自己的驾驶证被吊销,不能开车上路,但是他还是心存侥幸驾驶机动车,最终再次被交警部门查获。最终,五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关中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解释:“失驾”对驾驶人有何影响?

近年来,随着蚌埠交警部门整治力度的持续加大,每年都有部分人员因醉驾、交通肇事逃逸等原因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其中,有部分人仍然心存侥幸、过于自信,认为自己虽然失去了合法的驾驶资格,但驾驶技术没问题,只要不被交警发现,偷偷开车上路行驶不会发生事故。但现实生活中,无证或使用假证等继续驾驶机动车,造成了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对其他交通参与者构成重大安全威胁。

据交警部门介绍,“失驾”后继续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既是在挑战法律法规,更是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不负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注销、暂扣期间仍然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警部门呼吁和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共同营造畅通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知法懂法,自觉守法。如果已不再具备驾驶资格,请不要驾驶机动车上路。同时,如果身边的亲友“失驾”后仍驾驶机动车,一定要及时劝阻。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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