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张婷婷)记者近日从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为进一步激发和凝聚全市军民参与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的正能量,我市2021年度双拥合格、模范单位申报工作将于10月15日开始,至11月16日结束。
根据通知要求,本年度申报单位范围包括,市委、市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以上市直属机构、市管企业、市管两新组织;各区及所属正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和直管企业、社会组织;驻蚌单位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
评审内容为,学习贯彻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精神,开展新年春节和建军94周年期间双拥活动,完成打造双拥品牌、兴办双拥实事(“双拥双重点”)工作任务,帮助驻军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执行双拥优抚安置政策等情况。
市双拥办将对申报单位进行书面审核、现场抽查;采取适当方式将拟命名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对双拥合格、模范单位进行命名。
按照通知要求,凡经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命名的双拥合格、模范单位,应发放双拥创建奖。发放范围包括双拥合格、模范单位的在职在岗人员。发放标准按市里最新确定的标准执行。
通知明确,本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双拥创建奖资金来源,按市里最新确定的政策执行;驻蚌单位自行解决。各县可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双拥合格、模范单位申报表彰的具体办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