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关于修订<蚌埠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蚌宣通字[2018]44号)文件及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经前期筛选、预审、初审等程序,文化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拟对2019年市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进行奖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限:2019年6月21日至2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实名向蚌埠市委宣传部文改办反映,联系电话(传真):0552-3125358。逾期不再受理。
中共蚌埠市委宣传部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