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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转租骗钱 一男子犯多罪获刑

2022-01-06 09:06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讯 假冒房东,通过中介公司发放租房信息、租车信息等,骗取他人财物,近日,淮上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结一起赵某犯合同诈骗、诈骗罪一案。被告人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

2020年3月至9月底,赵某在蚌埠市淮上区国购广场、上河时代、丽景天成、陶然北岸等居民小区陆续租赁房屋,支付短期租金后,虚构自己是房东或者伪造委托书、租赁合同虚构原房东同意转租等事实,再与他人签订租赁合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取长期租金骗取承租人钱款。赵某通过上述手段骗取郑某、朱某某、李某、付某某、何某某等46户房租款共计442571元。

2020年9月,赵某与赵某某签订租车协议,从赵某某处租用宝马X1汽车一辆,10月底,赵某将该车开至深圳市抵押给他人,得款11000元。11月,赵某用他人身份证件从崔某某处租用宝马汽车一辆,后赵某将该车开至深圳市南山区,伪造借条,虚构车主欠其钱款将该车抵押给其的事实,欲将该车变卖他人,因被公安机关抓获,变卖车辆未能得逞。

2019年11月、2020年7月,赵某分别以能帮忙找关系释放被关押的罪犯、在某学校租用商铺为由,骗取被害人杨某某、杨某向其转账,合计人民币542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多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李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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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新闻网讯 假冒房东,通过中介公司发放租房信息、租车信息等,骗取他人财物,近日,淮上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结一起赵某犯合同诈骗、诈骗罪一案。被告人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

2020年3月至9月底,赵某在蚌埠市淮上区国购广场、上河时代、丽景天成、陶然北岸等居民小区陆续租赁房屋,支付短期租金后,虚构自己是房东或者伪造委托书、租赁合同虚构原房东同意转租等事实,再与他人签订租赁合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取长期租金骗取承租人钱款。赵某通过上述手段骗取郑某、朱某某、李某、付某某、何某某等46户房租款共计442571元。

2020年9月,赵某与赵某某签订租车协议,从赵某某处租用宝马X1汽车一辆,10月底,赵某将该车开至深圳市抵押给他人,得款11000元。11月,赵某用他人身份证件从崔某某处租用宝马汽车一辆,后赵某将该车开至深圳市南山区,伪造借条,虚构车主欠其钱款将该车抵押给其的事实,欲将该车变卖他人,因被公安机关抓获,变卖车辆未能得逞。

2019年11月、2020年7月,赵某分别以能帮忙找关系释放被关押的罪犯、在某学校租用商铺为由,骗取被害人杨某某、杨某向其转账,合计人民币542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多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李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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