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 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开展“江淮风暴”之“春雷”集中执行行动,利用节前有利时间,以春雷滚滚之势,集中执行再出发。
庞某申请执行安徽省怀远县某制造有限公司一案,法院多次联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未果。行动当日,执行员在公司门卫室发现了陈某某的行踪,当问起案件情况时,陈某某不配合地说道:“我不是这老板!我是门卫,就是个看门的!”执行员当场对陈某某身份进行仔细核查,确认身份后果断将其强制拘传至法院。最终,陈某某还款30万元并与庞某达成执行和解。
“你们放王某某走吧,拘留我就行了!”张某来到怀远法院,对执行员如是说道。原来,2020年,张某以承包工程为由,从邵某处借款240000元,写有借据并约定了利息,张某朋友王某某具名担保。借款后,邵某多次催要本金和利息,张某拒不还款,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行动当日,执行干警找到担保人王某某并拘传至法院,张某得知消息后,主动到院要求换人拘留,遂发生上面一幕。最终张某迫于法律威严支付了3万余元,并与申请执行人邵某达成和解。
当天行动共拘传17人,实施拘留3人,执结案件15件,执行到位金额1229000元,查封厂房1处,查封价值10万元产品,扣押车辆1辆,对1人罚款5000元,行动当天邀请了两名县政协委员全程监督执行,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范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