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张婷婷 通讯员 王志)淮河晨刊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从今年起我市提高贫困大学生一次性救助标准,每人救助标准由3000元提高至5000元。
根据今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的通知》,享受贫困大学生一次性救助的对象为户籍在本市(含三县),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中,当年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本科学生。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救助申请是由大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出,如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会代为申请,并提供家庭户口簿、大学生本人身份证、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填写《蚌埠市贫困大学生救助申请审批表》。
县(区)民政部门、乡镇(街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7月31日前,各县区民政部门向市民政部门报送第一批拟救助对象;8月20日前,报送第二批拟救助对象。市民政部门会同市教育部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市民政部门10个工作日内将救助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到位。
值得注意的是,对同时符合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和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大学资助政策的,优先享受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和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大学资助,不予重复申报本通知规定的救助。
据统计,2018年全市共有130名低保家庭贫困大学生获得一次性救助,累计金额39万元,确保贫困大学生得到及时救助,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