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融媒体记者 李景)一对夫妻离婚,双方却都不愿意抚养孩子。2月14日,禹会区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并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来,这是该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2009年女青年小于与被告小贾相识并自由恋爱,2010年两人按习俗举行婚礼并开始同居,2010年11月22日两人的爱情结晶嘉嘉出生,但嘉嘉的出生没能让两人的婚姻变得更加幸福,反而让两人感情逐渐产生了裂痕。嘉嘉出生因先天缺陷,无法像其他孩子一样正常说话走路。生活的压力让这两个年轻人疲惫不已,再加上还要全天二十四小时照顾孩子,两人因在抚养教育孩子方面矛盾不断加深,小于在2022年1月第二次将小贾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庭审时,两人对离婚达成一致协议,但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两人产生分歧,均拒绝抚养孩子,针对这种情况,庭审结束后,法院就孩子抚养问题对两人进行调解,对两人均要求不抚养孩子的行为进行批评与教育。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告知和教育: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应当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不论婚姻状况如何,无论自身有其他什么原因,均不能成为不抚养孩子的理由,当父母决定让一个小生命来到这个世界时,作为父母就应当肩负起照顾教育孩子的责任,为了孩子健康快乐成长,为了孩子殷切的眼神,应对孩子付出不计条件的爱,毫无保留的爱。
最终,原被告两人在法院的教育和调解下,对孩子的抚养达成了一致意见,由两人轮流半年抚养孩子。同时两人均向法庭表示,对法院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并一定会积极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切实履行对孩子的家庭教育义务。调解过程中,法院也为原被告两人发出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