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 家长群为沟通提供了便捷平台,然而在方便交流同时,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近日,禹会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利用家长群诈骗的案件获一审判决。
经查明,2021年8月28日至9月1日,被告人冯某某伙同蔡某某、周某某等人通过QQ搜索进入多个学校家长群,冒充老师以需要缴纳学习资料费为由骗取多名家长共计三万余元。检察机关认为,冯某某、蔡某某、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三人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近日,禹会区人民检察院向禹会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冯某某等人均获有罪判决。
检察官提醒,学校在建立家长群时,要对群内家长进行宣传提醒,提升家长识骗防骗能力;有人申请入群时要先确认对方真实身份后再通过申请;家长在收到支付消息时,不要盲目转账、付款,可以拨打电话向班主任、学校进行核实,发现被骗,立即报警。
(齐冉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