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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榭兰庭小区新购商铺变“水帘洞” 修完还是漏水

2019-07-09 08:43   

图片说明:王女士家渗水的天花板。


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陈昂 文/图)市民王女士在香榭兰庭小区购买了一套商铺,没想到屋顶多次漏水,让刚刚装修的房间受损。王女士说,物业最初维修过一次,随后便不再问事,于是只好自费维修。可如今,又发现房屋其它地方又在渗水,确实让人很无奈。近日,王女士拨打市长热线12345反映该情况,希望开发商能有担当意识,彻底进行维修,让房屋不再渗水,让业主不再寒心。

王女士介绍,去年8月,她在香榭兰庭小区22号楼购买了一处270平方米的商铺,准备用于幼儿培训,这处商铺共两层,上面是大平台,验房时并没有发现有问题。今年1月装修时,发现二楼天花板有渗水现象,于是找到售楼部,又找到了物业寻求解决办法,最终在3月份开发商进行了维修,将楼上大平台的防水层重新进行了施工。本以为这样会万事大吉,彻底解决问题了,没想到问题越来越严重。

“3月份,我都装修好了,一场大雨后,屋里成了水帘洞,水漏的哗哗响,我刚铺的木地板都进水了。”王女士说,不知道为什么,维修后房屋漏得更加严重了,后来开始怀疑,他们在维修屋顶时是不是将下水管全部堵上了,水流不下去,全部渗透到屋里了。于是第二次找到物业,物业表示解决不了,因为3月23日王女士急等着幼儿培训开业,只好自费对楼上下水管进行改装,由屋内改到屋外。

王女士说,原本想息事宁人,花钱消灾,没想到原来漏水的地方修好了,其它地方又开始漏水。从7月5日发现一直到现在,二楼北侧天花板持续漏水,无法正常营业。“找到物业后,物业表示此处的下水管在三楼一户业主家中,但是联系不到该户居民。”

淮河晨刊记者在该小区看到,该小区楼上住户的下水管道均从商铺通过,王女士的商铺渗水位置正是下水管道经过处。因为房屋渗水,王女士店铺的生意也不同程度受到影响。

据高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曹舜介绍,房屋保修期是指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交付使用后,对业主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的保修期,王女士的商铺天花板多次渗水,均在保修期范围内,房屋开发商应该给予维修。

“如果在质保期,开发商没有尽到保修义务,可以向房屋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曹舜表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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