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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岁老人被金融机构不合理“消费”

2022-06-24 08:52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记者 何沛

三年前,老人在银行存了50000元,今年取钱时却被告知只能取出42000元,剩余的8000多元没了,这是为什么呢?近日,85岁的张先生在孩子的陪同下来到市消保委投诉,原来是银行人员自作主张,在张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将50000元买了本银行发行的基金,结果基金出现亏损。

老人不知情“被”购买基金 市消保委为其挽回损失

2018年,张先生在我市某股份制银行存入5万元,3年期定期存款。2021年,张先生的存款到期后,该银行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张先生,并为其介绍转存一款收益更高的存款,同时还可以随用随取。

“工作人员十分热情,态度也很好,言语之间处处为我着想,所以我也没有多考虑就答应了,还是在这家银行进行转存。”张先生说。

可令张先生没想到的是,因家中有事需要用款,今年6月1日,他前去银行取款时被告知只能取到42000元左右。

明明是50000元定期转存,怎么还剩42000元了呢?

经过多番了解后才得知,原来银行工作人员并不是给张先生的50000元进行了转存,而是全额购买了本银行发行的基金产品。可是由于近期国内股市情况不好,给张先生购买的基金出现了亏损。

“无缘无故少了8000多元,肯定得要回来啊。”张先生越想越生气。

本以为是件非常简单的事情,却没想到一波三折。双方多次协商,均未果。

于是,张先生和家人来到市消保委进行投诉。

“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在了解清楚情况后,联系了该银行的负责人,要求其派人到消保委秘书处对张先生反映的情况进行说明。”市消保委秘书处负责人丁成告诉记者,经过双方举证,银行方面仅仅能够提供出电话征求张先生购买所谓浮动收益产品的证据,却不能提供已经告知消费者买这种金融产品可能出现亏损的证据。同时,该银行未对消费者进行风险评估,也提供不出张某在买理财产品时的全程录音录像资料等相关证据。

事实情况清楚后,市消保委依法告知该银行,这笔交易是违反国家金融相关法律规定的,银行必须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最终,在市消保委的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银行全额返还张先生50000元本金,同时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补偿张某相应的礼品。

理财纠纷激增 老年人买金融产品要慎重

近年来,老年人理财纠纷激增,张先生遇到的情况并不是个例,协助加杠杆炒股、诱导开办信用卡……老年人是不可忽视的消费群体,面对一些专业性强且种类繁多的金融产品,他们精力有限、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薄弱,恰是最需要呵护的群体之一,更不应成为被肆意“消费”的买单者。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销售金融产品时要对消费者尽到适当性义务,在事前充分告知和提示风险,不能为了业绩,钻老年人金融知识薄弱的空子。”丁成表示,挖掘“银发经济”潜力的背后,需要金融机构真正用心去解决老年人的真实消费需求,更要从合法、合理、合规、道德的角度出发。

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各级消保委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此,市消保委向全市消费者倡议:“放心消费,维权有我!”同时,提醒广大老年朋友,在进行金融理财服务时,千万不能只听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口头介绍和承诺。“您想他的高息,他可能会要您的本金!”在进行大额存款或理财时,最好带上自家成年孩子,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在消费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拨打维权热线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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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新闻网记者 何沛

三年前,老人在银行存了50000元,今年取钱时却被告知只能取出42000元,剩余的8000多元没了,这是为什么呢?近日,85岁的张先生在孩子的陪同下来到市消保委投诉,原来是银行人员自作主张,在张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将50000元买了本银行发行的基金,结果基金出现亏损。

老人不知情“被”购买基金 市消保委为其挽回损失

2018年,张先生在我市某股份制银行存入5万元,3年期定期存款。2021年,张先生的存款到期后,该银行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张先生,并为其介绍转存一款收益更高的存款,同时还可以随用随取。

“工作人员十分热情,态度也很好,言语之间处处为我着想,所以我也没有多考虑就答应了,还是在这家银行进行转存。”张先生说。

可令张先生没想到的是,因家中有事需要用款,今年6月1日,他前去银行取款时被告知只能取到42000元左右。

明明是50000元定期转存,怎么还剩42000元了呢?

经过多番了解后才得知,原来银行工作人员并不是给张先生的50000元进行了转存,而是全额购买了本银行发行的基金产品。可是由于近期国内股市情况不好,给张先生购买的基金出现了亏损。

“无缘无故少了8000多元,肯定得要回来啊。”张先生越想越生气。

本以为是件非常简单的事情,却没想到一波三折。双方多次协商,均未果。

于是,张先生和家人来到市消保委进行投诉。

“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在了解清楚情况后,联系了该银行的负责人,要求其派人到消保委秘书处对张先生反映的情况进行说明。”市消保委秘书处负责人丁成告诉记者,经过双方举证,银行方面仅仅能够提供出电话征求张先生购买所谓浮动收益产品的证据,却不能提供已经告知消费者买这种金融产品可能出现亏损的证据。同时,该银行未对消费者进行风险评估,也提供不出张某在买理财产品时的全程录音录像资料等相关证据。

事实情况清楚后,市消保委依法告知该银行,这笔交易是违反国家金融相关法律规定的,银行必须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最终,在市消保委的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银行全额返还张先生50000元本金,同时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补偿张某相应的礼品。

理财纠纷激增 老年人买金融产品要慎重

近年来,老年人理财纠纷激增,张先生遇到的情况并不是个例,协助加杠杆炒股、诱导开办信用卡……老年人是不可忽视的消费群体,面对一些专业性强且种类繁多的金融产品,他们精力有限、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薄弱,恰是最需要呵护的群体之一,更不应成为被肆意“消费”的买单者。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销售金融产品时要对消费者尽到适当性义务,在事前充分告知和提示风险,不能为了业绩,钻老年人金融知识薄弱的空子。”丁成表示,挖掘“银发经济”潜力的背后,需要金融机构真正用心去解决老年人的真实消费需求,更要从合法、合理、合规、道德的角度出发。

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各级消保委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此,市消保委向全市消费者倡议:“放心消费,维权有我!”同时,提醒广大老年朋友,在进行金融理财服务时,千万不能只听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口头介绍和承诺。“您想他的高息,他可能会要您的本金!”在进行大额存款或理财时,最好带上自家成年孩子,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在消费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拨打维权热线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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