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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拳”行动第五批典型案例公布

2022-09-19 08:18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讯(融媒体记者 何沛)今年以来,我市市场监管系统围绕“铁拳”行动重拳出击。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第五批典型案例,涉及价格违法、销售未经“3C”认证产品、在卤汤中添加罂粟、超期未检电梯、销售不合格化肥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违法案件。

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销售未经“3C”认证的电动三轮车案。今年3月10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交警部门依法对全市电动三轮车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电动三轮车有两辆均未标识“3C”认证,现场未能提供“3C”认证证书,且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协查复函中明确上述车辆属强制性认证产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未经“3C”认证的产品,并给予五万元的行政罚款处罚。

固镇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孙某涉嫌在卤汤中添加罂粟案。今年4月26日上午,固镇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对固镇县湖沟镇某熟食店进行检查。现场,执法人员对卤汤和卤鹅进行抽样。4月28日,检测报告显示,卤汤中含有罂粟碱。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孙某在经营卤汤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罂粟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医院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案。今年4月,当事人向住院病人收取重症监护费用后,又按5元/小时的收费标准,收取心电监护共6522.83小时,合计多收价款32614.15元。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重症监护计价说明中的规定“收取重症监护费不得再收取分级护理费用”。随后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将该消费者或者其他消费者多付价款退还,难以查找的,公告查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没收逾期未退还的多收价款11909.48元;处以违法所得1.4倍罚款45659.81元。

怀远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怀远县常坟镇某农资服务部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料案。今年6月16日,怀远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销售的标称江苏禾友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绿陵牌复合肥料进行抽样检查。抽样结果为有效磷、氧化钾、总养分三项不符合标准要求,为不合格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该批不合格复合肥料,拟给予行政处罚如下:处以货值金额的2.5倍罚款2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50元;没收未销售的复合肥料10袋。

五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五河县某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超期未检电梯案。今年4月19日,五河县市场监管局对五河某物业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小区某电梯未公示有效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当事人也未能提供该台电梯有效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及定期检验报告。经核实,确认五河县城关镇水岸名都西苑小区16栋1单元电梯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1月,随即,五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由于当事人在检查前主动向五河县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检验,电梯检验合格,使用期间安全无事故及危害后果较轻,并且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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