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2022年12月28日蚌埠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关于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度养老保险费差额补收的相关通知》要求,需“对2022年1-9月养老保险缴费低于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灵活就业人员(正常参保),按照2022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逐月补收差额部分”。对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及扣款金额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税务部门将积极答复。真诚感谢大家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税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联系电话:2080511,3099252。
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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