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首席记者 余小乔/文 刘晨/图
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小蚌埠镇北片三村生产道路修建现场。
■主持人语
“看看,经过粉刷内外墙、更换教室门、南楼地面贴瓷砖、整楼屋面做防水,学校看上去模样大变,孩子们在这样的地方上学,心情都跟着舒朗很多。”秋季开学已经两个星期,连城中心小学老校区的学生家长仍然对假期实施的教学楼改造工程津津乐道:“要不是镇人大代表认真听取我们百姓的呼声并反映上去,这个老校区恐怕已经被拍卖处置,更别说改造得焕然一新了!”
这是固镇县连城镇今年实施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下称代表票决制)的成功范例,也是我市试点开展代表票决制以来的一个缩影。去年9月部署开展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至今整一年,这一做法进展怎样、效果如何,形成了哪些经验和亮点?基层人大在探索推进这项工作中,如何履职尽责地倾听民声、反映民意,推动实现政府决策“由民做主”?总体看,试点工作还有哪些不尽人意的方面和环节,下一步如何针对性地规避矛盾、加强监督,推动好事做实?
本周邀请做客本报“党报会客厅”的三位嘉宾,将分别从全局角度、基层实践和第三方视角,对以上问题做出解读与交流。
●票决制工作是基层人大的探索创新,把人大对于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和监督权有机结合了起来。
●民生实事项目由“部门提”转变为“大家提”、由自上而下转变为自下而上,实现政府决策与民众需求精准对接、高度融合。
蒋鸿燕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主任
●代表票决制从一个地方的破冰之举到逐步推行、推广,大大激活了乡镇人大沉睡已久的重大事项决定权。
●坚持“项目不分大小,投资不分多少”原则,使民生实事项目成为“零障碍”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
李亚鹏 固镇县连城镇人大主席
●代表票决制使党委、人大、政府的角色定位更明确,职责边界和事权划分更清晰,有利于解决基层治理主体“缺位”“越位”“错位”问题。
●民生实事不一定是大项目,不是简单以投资额来界定,要尽量选取政府投入和群众普惠的项目。
任兰 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副教授
深度对话
试点一年 53项“关键小事”精准呼应百姓需求
主持人:据我了解,代表票决制在我市已经试点一年,当初在全市开展这项试点工作是基于什么考虑?
蒋鸿燕:代表票决制的全称是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指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报经同级党委研究同意后,由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以差额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正式项目,交由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一项制度。它发端于浙江乡镇人大,之后在浙江全省各级人大推开,湖北、山东、江苏等地也进行了实践检验,得到全国人大的充分肯定。省人大对此高度重视,也在积极推动。去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在外出考察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市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在报请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明确了开展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成为全省最早开展这项试点的地市。
为什么我们要积极推动这项工作?是因为这项工作贯穿了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公众参与的权力运行设计理念,融合了票决民主和协商民主的各自优势,是推动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有力抓手、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的有效平台,同时还是健全人民当家做主制度的生动实践、人大依法行权的有益探索。
从各地开展这项工作的情况来看,代表票决制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群众想什么,我们就干什么”,通过代表票决制,使民生实事项目的产生由“部门提”转变为“大家提”、由自上而下转变为自下而上,实现政府决策与民众需求的精准对接、高度融合,真正把群众所需、所盼、所忧、所虑的事办实办好。
任兰:过去,政府的公共决策更多的是“替民做主”,无论从公共决策的过程、方式上,还是决策的内容上,都可能与人民需求产生差异。如何实现政府与人民的对接,必须要在决策方式上进行改革。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与人民之间的关系是代表与被代表、受委托与委托的关系。由人大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的选择与落实进行决策监督,能更好地体现人民的需求,实现人民需要与政府工作间的供需平衡,实现政府工作与人民需求的精准对接。
这项工作的开展,不仅有利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和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将有利于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为什么?因为票决制是用法治思维构建新型的基层治理体系,用法治方式规范基层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使党委、人大、政府的角色定位更加明确,职责边界和事权划分更加清晰,有利于解决基层治理主体“缺位”“越位”“错位”的问题。这是人大和政府共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现。
主持人:这项试点进展怎样、效果如何?是否形成某些特色或亮点?
蒋鸿燕:自去年9月以来,区和乡镇人代会上共差额票决出民生实事项目53个,其中淮上区区级项目9个、各县区乡镇级项目44个,项目内容涉及道路建设、农业生产、环境卫生、精神文明建设、养老服务等多个领域。项目投资有大有小,大的有数百万元甚至逾千万元,小的仅4万-5万元,以本级财政资金为主,票决出的项目绝大多数当年度即可完成。目前,已完成的项目超过半数,其余项目正在积极推进。随着项目的实施,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所需所盼的“关键小事”,得到了广大群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和广泛认可。
一个月前,市人大常委会在淮上区组织召开了全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现场会。从现场观摩、专题片介绍和会议交流发言情况看,淮上区和各试点乡镇的工作各有千秋、各具特色,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人民代表报》《江淮法治》、安徽人大网、蚌埠日报等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宣传报道。
李亚鹏:去年10月,固镇县人大确定连城镇为2019年度代表票决制工作试点乡镇,镇人大主席团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报告,镇党委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试点工作随即启动。11月中旬,《关于连城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去年12月初,征集民生实事项目的公告和办法下发,共收集到2019年度民生实事项目意见建议46条。经过整理归类、论证筛选,提交代表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有3个,在今年3月召开的镇第十三届四次人代会上,代表们对3项候选民生实事项目进行了票决,依法确定了“教育资源整合,促进城乡教育均等化”和“美丽乡村管护长效机制”2个项目,由镇政府组织实施。
为推进票决项目扎实推进,镇人大主席团及时制订了代表分组联系监督项目制度、项目满意度评价等配套制度,并按照地域就近、代表自身特长原则,将46名代表分成两个组分别牵头监督跟进两个票决项目。其中,美丽乡村管护长效机制项目于3月底完成招标,项目总投资39.5万元,目前经过5个月的运营情况看,管护效果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教育资源整合项目总投资56.7万元,9月1日已经正式启用。项目实施以后,两个组共组织7次代表视察督查、3次调研和2次群众满意度评价调查,得到的群众反馈基本是:花钱不多,效果挺好。
有事可做 基层人大“为民发声”热情空前唤醒
主持人:对民生实事项目实行代表票决制,实现政府工作与人民需求高度融合,对百姓意味着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对人大代表是否也意味着更大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蒋鸿燕:的确。开展票决制工作,本身是基层人大的探索创新,能把人大对于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和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并以各项配套制度予以保障,使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中关于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原则规定在实践中得以落地和细化,创新了人大依法履职行权的实践方式。对于乡镇人大而言,更是为其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丰富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人代会的内容和形式等提供了实践载体和工作抓手。
就蚌埠而言,这项工作目前已经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实施、代表票决、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了票决制工作的实施分为项目征集和会商筛选、研究审核和审议票决、组织实施和监督评议三个阶段六个环节,形成了党委领导下的“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评”的工作格局。这里的“代表定”“人大评”,充分发挥了人大协商民主、票决民主的先天优势。人大代表全程参与票决制工作,既激发了他们为民代言、替民发声的履职热情,又满足了老百姓“急难盼愁”的需求,使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更显民意、更贴民心,让人民当家作主的内涵在实践中得到了深化,收获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作为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可以帮助他们实现履职方式更灵活、履职内容更具体、职能作用发挥更充分,无论在大会期间还是闭会期间都能够“有事可做”,从而增强他们的履职积极性。
李亚鹏:民生连着民心,人大为了人民。开展代表票决制工作,是乡镇人大做实决定工作、做深监督工作、做活代表工作的重要抓手,推动了民生实事项目从“领导拍板”到“代表票决”的转变,从而激活了乡镇人大沉睡已久的重大事项决定权,特别是项目征集环节,让人大代表有了足够的“发言权”。
拿我镇来说。去年12月上旬,镇人大主席团在“人大代表进联络站征集2019年镇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建议活动中,通过座谈交流、走访选民和群众等形式,共征集到项目建议35个。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将征集到的实事项目信息进行汇总、整理,经过项目初审会议、镇项目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最终形成了初步备选项目。12月底,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对征集到的建议条目和镇党政联席会议上最终提出的意见进行逐条分析、充分酝酿、民主协商,筛选确定了2019年度政府实事候选项目3项,并决定将这3项实事提交镇人代会票决。从这个过程可以看出,乡镇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已经趋于具体化。
与此同时,代表通过全程参与票决制三个阶段六个环节的工作,履职的角色逐渐从“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决定者”和“推动者”,履职的责任感被充分激活,从过去的不会履职、不愿履职慢慢变得懂履职、要履职,履职能力和自觉性均得到了有效提升。
总的来说,代表票决制的组织实施,对于健全乡镇人大工作机制、行使乡镇人大主席团职能、发挥基层代表主体作用、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任兰: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票决制为代表闭会期间有效履职搭建了平台,使代表活动有了实质性载体。民生项目由代表参与提出,由代表投票决定,实施过程由代表监督,办理结果由代表评价,代表全程参与,实现项目的时时跟进、时时监督,就使得代表在任何时候都有事可做。这种全程参与式的民主权,使人大代表必须自觉主动当好项目的“调研员”“监督员”“宣传员”,必须实实在在地履职尽责。只要能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问题,代表履职尽责的热情自然会有效激发起来,形成人大代表的荣誉感和价值感。
更接地气 惠民项目“由民作主”也要量力而出
主持人:代表票决制已经试点一年,您认为开展这项工作要特别注重哪个方面?
任兰:个人认为,民生实事项目反映的实际上是各地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尤其要把握好“民生”和“落实”两个关键,这也关乎基层对于民生实事项目内涵的理解。
首先是民生。民生指的是人民、居民的日常生活事项,是人民群众十分关切的项目。要注意区分民生实事项目与重大投资项目,不宜将重大工程等政府性投资项目列为民生实事,因为工程体量较大,且有严格的监管程序,实际监督效果不是很好。其实民生实事不一定是大项目,不是简单以投资额来界定的,要尽量选取政府投入和群众普惠的项目,比如群众关切的学校建设、美丽乡村管护、社区养老、家庭医生服务之类的“关键小事”。在议题筛选环节,党委和人大要秉承“好中选优”理念,充分讨论,综合考量,不求数量,力求项目切实可行。
第二是落实。经济相对发达的地方,大的项目下可以挂小项目,“有钱多办事”,但是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地方,因本级财力有限而主要依靠上级部门资金配套、扶持的项目,不应强求数量多少,而应量力而行,适度把上级配套的项目囊括在票决项目之列。对项目征集过程中政府部门积极性不高、担心列入后进度不畅、落实难度低的项目,党委和人大常委会应积极主动协调,适时把关,通过对政府的支持把更多惠及面广的项目列入票决范围。这就达到了所谓的精准、有效。
主持人:说到民生实事项目内涵,这一年来是否存在理解偏差的情况?接下来应如何推动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朝更加理想化的目标前进?
蒋鸿燕:客观说,票决制工作在我市启动时间不长,人们对于民生实事项目的内涵理解确实存在不够全面的情况。有的认为民生实事项目就是花钱的事,一定程度上存在畏难情绪;有的项目内容与民生关联度不够,普惠性、公益性不强;有的项目没有充分考虑地方财力承受能力,具有一定的盲目性,项目难以顺利实施;有的地方在筛选项目时主动寻求与上级政府有关项目对接,导致项目投资与实施受制于上级项目,如果项目实施不了,就会失信于民,产生负面影响。
为此我们认为,票决制的成果检验,关键在于项目的急需性、可行性、公益性和普惠性,尤其要突出可行性,把握好既是急需的又是可能的,同时还是群众关切的“公益事”、“身边事”,选准选好报同级党委审核后提交人代会差额票决,确定为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真正把人民群众所需、所盼、所忧之事选好、办好。
具体要把握三点:一是宜精不宜多,初次实施的县区、乡镇更要注意把握,以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为主,突出重点,选精选优,不搞面面俱到、不贪大求多,做一件成一件。二是就急不就远,按照急需先立、成熟先立、好中选优原则,筛选群众最急需解决的“关键小事”。三是能落实不透支,当前群众需求很多,政府想做的事也很多,但受制于目前条件,选择需要办、又有条件办的项目是底限,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不贪大求洋,不寅吃卯粮,要集中财力办好事、办实事,不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防止半拉子工程。
李亚鹏:实现民生实事项目由“为民作主”转变为“由民作主”,让项目真正贴近民心、反映民意、办到群众心坎里,一直是我们镇开展代表票决制的初衷和目的。工作启动至今,我镇票决出的整合教育资源、美丽乡村管护项目都是党委政府之前没有考虑到的,真正反映了民意、贴近了民心,并且花钱不多,也体现了量力而行、量力而出的原则,效果挺好。未来,我们还将继续坚持“项目不分大小,投资不分多少”原则,从注重实效的角度真正推动民生实事项目成为“零障碍”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
任兰:个人认为,推动票决制更好发挥作用,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加力:加大宣传,通过多层面多形式多平台切实扩大项目征集面;认真筛选,组织包含群众代表、人大代表、各部门代表、专业人士等多层次人员参与论证,精准对接群众需求、项目概算、资金来源、完成时限、负责部门等要素清单,有的放矢;解放思想,探索使用等额表决方式,促使政府更加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同时避免因差额表决后带来的预算调整;加强监督,建立健全跟踪监督机制,压实监督责任,助推民生项目落实;定期举行经验交流会、工作座谈会,总结经验,拓展发展思路,努力将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工作做得更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