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
陈儒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杜玲玲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许翔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宇堂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吴公礼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陈松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意鑫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唐红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丁刘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免去:
李永成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刁小健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吴公礼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杜玲玲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王宇堂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