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靳瑾)10月1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倪建胜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7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刚民、赵同良、徐伟红、王庆国,秘书长姜晓天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蚌埠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今年6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之后共收到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逾300条。经过省市相关专家论证研讨后,在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有据和注重可操作性的原则下,对该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会议指出,我市在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法治道路上行动早、步伐快,走在了全省前列。会议要求,要立足蚌埠实际,认真梳理社会各界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继续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按期提交本月底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讨论并审定了《蚌埠市城市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会议指出,《蚌埠市城市管理条例》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三部实体法,是我市城市管理方面的母法。要通过执法检查全面了解条例实施情况,促进地方法规有效落实,维护法律权威。执法检查要力戒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有的放矢、点面结合开展相关工作。要丰富执法检查手段,通过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加强跟踪督办,推动问题解决。要通过执法检查对立法质量和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真正做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会议还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中发现问题处理办法(草案)》和其他事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