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家庭的未来和希望,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少年强则国强,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观念、法治思维,人民法院责无旁贷,使命在肩。龙子湖区法院在全省首家建立独立建制“未成年人综合案件审判庭”,统一审理刑事案件及辖区内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和行政案件。2016年7月1日成立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集中管辖市辖三县除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优秀事例”“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省高院记专项工作集体嘉奖一次。
为青少年系好第一个“法治纽扣”
唯点滴涓涓细流,方汇聚浩浩大海,近年来,龙子湖区法院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少年法庭干警坚持结合实际和校园校情,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模拟小法庭”“送法进校园”等活动,把未成年人“请进来”,让法官“走出去”,让法治意识根植于校园,系好青少年第一个“法治纽扣”。
少年法庭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法官不定期深入学校开展多种形式法治教育,参与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切实以法治副校长工作推动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积极创新法治进校园活动形式、丰富法治宣传内容,实现针对性、趣味性、现实性、教育性“四位一体”的普法效果。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或邀请学生到院参观少年法庭及相关设施,近距离了解法院工作、感受法治阳光。近年来,少年法庭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受教育人数达15000余人次。
为青少年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龙子湖区法院少年法庭紧盯学生、家长和学校的需求,开展常态化、“订单式”普法宣传,通过法官进校园的方式,深入开展以预防性侵害、校园欺凌、电信诈骗等为主题的普法讲座。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为增强青春期学生法治观念,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少年法庭干警走进蚌埠市第三十一中、蚌埠高新实验学校、凤阳路第二小学等学校,开展了“预防性侵害 保护我自己”为主题的法治讲座。采取互动问答、法条解析、以案说法等方式,向在场的学生们介绍了性侵害的含义、如何预防性侵害以及在遭受侵犯时如何应对等内容,切实提升青少年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向校园欺凌说“不”。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帮助学生树立法治观念,远离校园欺凌,促使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少年法庭干警走进蚌埠市学海路学校、汤和路六中学校、解放二路小学等学校,给同学们带去一堂贴近校园生活实际的“预防校园欺凌”主题讲座。结合发生在中小学的校园欺凌案例,介绍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以及校园欺凌的危害,同时结合鲜活的案例,深入浅出的讲解校园欺凌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以案释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告诉同学们面对校园欺凌时,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敢于向校园欺凌说“不”。
让学生远离电信诈骗。为增强在校学生防范电信诈骗意识和能力,防止电信诈骗案件在学生群体发生,提高广大师生、家长识别电信诈骗能力,少年法庭干警走进张台小学、蚌埠市第三十一中等学校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题法治宣传活动。结合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案例、典型案例,向学生们详细介绍了网络交友类诈骗、刷单返利类诈骗、网络贷款类诈骗以及网络游戏虚假交易类诈骗等易发生在学生群体的常见电信诈骗手法和防范措施,告诫同学们务必做到“个人信息不泄露、不明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转账汇款多核实、遇到问题莫慌张”。同时还向同学们介绍了国家反诈中心APP,引导同学们争做“小小法治宣传员”,督促亲友及时下载安装。
“帮信罪”已成为全国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大量学生涉案。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筑牢未成年人“帮信”防火墙,少年法庭干警应邀走进安徽科技贸易学校为该校师生解读何为“帮信罪”,结合审判实践中的案例,以案释法,就“帮信罪”的含义、类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说,让学生对“帮信罪”不再一知半解,真正警惕“帮信犯罪”陷阱,同时提醒学生们要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各种第三方支付账号,也不要向他人购买,防止自己沦为犯罪“工具人”。
让青少年近距离感受“法治阳光”
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增进他们对法院工作的了解,龙子湖区法院定期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先后组织安徽科技贸易学校、蚌埠六中等学校师生前来参观。在少年法庭干警的的带领下,同学们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母婴室、心理咨询室和文化长廊等处,详细的向同学们介绍了少年法庭的“圆桌审判”法庭。为学生们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实践课,让他们亲身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法庭的威严和法官的职业坚守,帮助他们增强了法治观念,提高了自觉守法与自我保护的能力。
“小少年”变身“大法官。“现在开庭”!随着“审判长”法槌敲击声下,在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大法庭,蚌埠市汤和路六中八年级学生在少年法庭干警的指导下,一次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拉开序幕。此次模拟法庭以未成年盗窃一案进行审理为背景,由13名学生分别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角色,参演学生按照刑事诉讼流程,完整的演绎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庭宣判等庭审过程。整个庭审过程有条不紊,旁听的师生全神贯注的观看了整个案件审理过程。庭审结束后,我院干警结合案件向同学们阐释了盗窃罪的相关法律以及刑事责任年龄等法律知识,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和金钱观。
大学生走进法庭,感受庭审。日前,5名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受邀旁听了龙子湖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涉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招摇撞骗罪一案的庭审。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至2020年9月,被告人刘某谎称自己是军委审计署合肥审计中心军官,使用伪造的军官证、假军装等物品获取被害人胡某、李某的信任,以可以帮助调动家人工作为由,分别多次骗取胡某共23750元、李某共36500元(案发前返还10000元)。2020年6月,被告人刘某谎称自己是蚌埠市某单位工作人员,以可以帮助被害人朱某儿子上军校为由,多次骗取朱某共48500元(案发前退还35000元)。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表示深深忏悔。经合议庭评议,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责令被告人刘某退赔被害人胡某23750元、李某26500元、朱某13500元。
庭审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意见,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现场秩序井然,气氛庄重。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多年来,龙子湖区法院坚持从关系国家前途和命运的战略高度出发,立足审判职能,严厉打击侵害少年儿童权益犯罪,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更安全、更温馨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