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发布客户端讯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7月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营商和“工招园”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起草阶段的《蚌埠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条例(草案)》共七章四十二条,包括总则、市场环境、产业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和附则。其中,市场环境包括市场准入和注销,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一站式服务和一照通改革,年度报告信息共享,公共资源交易、公用事业服务、诚信履约等方面;政务环境则包括政府内数据共享及利用,政务服务线上平台,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行政许可清单及告知承诺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审批,精简办税,优化不动产登记,整合惠企政策,免审即享等方面。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一座城市重要的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在《条例》立法中,我市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当前短板弱项及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问题,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推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优化流程、改进服务、提升效能。比如,针对“政策不好找、不好懂、不连续、不灵活、难落实”问题,规定市县政府要不断完善惠企服务政策兑现机制和平台功能,推行“一口受理、免审即享、即时兑现”;针对“金融服务不解渴不给力,江浙能干的我们干不了”问题,规定市县政府及金融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服务机制,落实财政奖励政策,强化政府基金扶持等。立足蚌埠市情,将各领域正在实施的、在全省有一定比较优势的改革举措归纳总结后,固化为具有约束力的制度规范。比如,体现蚌埠在市场准入机制方面创新的“一照通”改革、搭建产学研用对接平台的特色做法“蚌埠科技大市场”,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和修复制度领域率先实施的行政处罚决定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送”等,都写入了《条例(草案)》。
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梅友伟还介绍了《条例》起草中如何借鉴先进经验,比如参照本省先进地市做法,鼓励推行标准地改革和产业定制地配置模式,参照外省先进地市做法,规定培育和发展数据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引导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制度,以及细化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工作中出现失误或偏差可以免除或减轻责任的适用条例等。
作为立法工作的主导力量,市人大常委会不仅将《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而且实行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分管领导“双组长”负责制,高位统筹各方力量,提前介入,协调解决立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预计8月下旬,《条例(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然后还将采取多种方式不断修改完善。”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黄胜奎透露。
按照计划,《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截止到8月3日。企业或市民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市司法局立法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蚌埠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或者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fzb3123403@163.com,电话:0552-3123403,会有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与以往法规实施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不同,此次发布会“提前”到了立法征求意见环节。“营商环境说到底还是‘商’,优劣最终要市场主体的态度、市场经济的发展成效说了算。这就要求制定法规时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以期提高立法质效。所以,立法征求意见环节召开新闻发布会,是将决策后的参与延伸到决策前,既是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也是提高关注度、知晓度、参与度的的创新方式。”新闻发布会上,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李松介绍,这一做法在全省地市级还是首次,目的是广纳贤言、博采众长。
据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同时,相关部门也将开展立法调研,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对争议较大的问题进行立法协调,从立法和制度层面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以法治化手段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记者 靳瑾 编辑 徐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