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蚌埠法院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讲好重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建设故事。
8月15日,全国首个生态日当天,蚌埠中院机关党委带领第五支部、第九支部、第十支部部分党员干警前往怀远县四方湖自然保护区开展“党建引领、司法护航”生态绿活动,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村级林长及部分护林员参加。
党员干警们为辛勤守护一片翠绿四方湖的护林员们送上绿豆、纯净水等“夏日清凉”用品,实地考察了四方湖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现状,与村级林长及护林员亲切交流。
参加活动的党员干警在实地考察、与护林工作者交流中,呼吸着大自然赐予的新鲜空气,缩小着亲近自然、体验自然的“景深”,满目翠绿、鸟儿问答,无不感到心旷神怡,不仅加深了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理解和认识,更是深刻感受到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世外桃源”越来越多,更多的人们“望得见山、看得见水”,更多的湿地公园为各种动物提供栖息地,自由自在地飞翔,蚌埠中院作为市级林长制单位,坚持以党建为抓手,优化创新生态环保方式,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环保活动,努力实现党建与生态保护同频共振,用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所做的一切努力都非常值得。
“这是8月份法院第三次来我们四方湖自然保护区巡林啦,可见蚌埠法院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蚌埠法院不仅在四方湖开展多种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还严格落实‘三联系’制度,深入林业企业、产业基地了解情况、与乡级、村级林长直接交流,并为我们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决法律问题。”怀远县四方湖自然保护区村级林长刘峰说。
生态治理,道阻且长,行则将至。今后,蚌埠中院将以党建为引领,强化党建责任,凝心聚力,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在打击犯罪、普法宣传、参与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大局工作等方面积极作用,为幸福蚌埠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