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春9月2日电(记者张博宇)吉林省日前公布一项新的考古发现:考古人员对位于长春市新湖镇西湖村的东照地遗址进行考古发掘后,证实该遗址为首次在长春地区发现的明代女真遗存。
为配合长春至双阳公路建设,2022年7月至8月,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联合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考古系对东照地遗址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发掘。发掘面积200平方米,共4层地层堆积,清理出房址1座,灰坑11座,灰沟2条。出土遗物60余件,包括陶器、瓷器、石器、铁器、铜钱等,另外出土大量陶片。经常规放射性碳测定,近日,考古人员证实东照地遗址遗存年代大致为元末至明代早期。
据文献记载,居住在松花江中上游的女真各部,在元末明初时南迁,斡朵怜、胡里改、桃温等万户府管辖的女真人南迁成为建州女真的主体部分,忽剌温各部的女真南迁成为海西女真的主体部分,后来形成扈伦四部。东照地遗址所在的长春东南部地区恰为明代后期海西女真扈伦四部的乌拉部和叶赫部中间区域,处于乌拉部和叶赫部邻境。
参与此次考古工作的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张礼艳介绍,出土遗物中,陶器数量最多,主要有泥质红陶、泥质灰陶、粗胎釉陶。出土的陶器为以往未见的新形制,以泥质红陶为主,烧造火候不高,陶色不均匀,分为轮制和手制两种。其中手制陶器的器形不规整、破裂严重,大量陶片从器壁中间开裂,可能使用泥片贴塑法制成,反映出元末明初南下的女真人制陶技术相对落后。
此外,遗址出土的石杵、石臼和石碾,为以往未见的新形制。结合对遗址土样和植物样本的分析,张礼艳认为,东照地遗址居民已经开始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种类以粟和黍为主,石杵、石臼和石碾所加工的食物很可能是以粟和黍为主的粮食作物。
张礼艳表示,吉林省境内的明代女真遗址数量较少,主要是明代后期海西女真扈伦四部中叶赫部、乌拉部、辉发部遗址。东照地遗址的发掘不仅丰富了吉林省明代女真的考古材料,同时也为文献中提到的元末明初女真人南迁提供了线索和证据。(编辑 徐怀明)